1. 首页
  2. > 公司注册 >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25号(商务部海关总署2014年第90号公告)

中新网9月9日电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商务部办公厅、海关总署办公厅近日联合发布《关于二手车出口许可证申领无纸化作业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自2019年9月9日起,对二手车实行出口许可证申领和通关作业无纸化。



《通知》称,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促进外贸稳定增长,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商务部、海关总署决定对二手车出口许可证申领和通关实行无纸化作业。


《通知》指出,自2019年9月9日起,对二手车实行出口许可证申领和通关作业无纸化。出口单位申请出口二手车的,可自行选择有纸作业或者无纸作业方式。选择无纸作业方式的出口单位,应按规定向商务部或商务部委托的机构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许可证》(以下简称出口许可证)电子证书,并以通关作业无纸化方式向海关办理报关验放手续。


《通知》明确,以通关作业无纸化方式向海关办理报关验放手续的出口单位,可免于提交出口许可证纸质证书。因管理需要或者其他情形需验核出口许可证纸质证书的,出口单位应当补充提交纸质证书,或者以有纸作业方式向海关办理报关验放手续。


《通知》称,对上述货物实行无纸作业的具体程序,按商务部公告2016年第82号、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25号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货物进出口许可证电子证书申请签发使用规范(试行)〉的通知》(商办配函[2015]49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