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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5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17年7月5日
除息日:2017年7月6日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7年5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7年5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19)。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
(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2016年度公司拟分配现金股利,按2016年末总股本计算,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5元(含税),共分配22,133,607.78元,剩余664,027,503.03元转下次分配使用。
(二)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四)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派方案
(一)发放年度和发放范围
公司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75,573,8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5元(含税)。
(二)含税及扣税情况
公司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75,573,8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50000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35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发0.15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注;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和《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3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7月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7月6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17年7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一)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7年7月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二)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机构类限售股
公司自行派发股东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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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7年6月23日至登记日:2017年7月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三)若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其红股和股息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六、大股东承诺最低减持价格调整
关于控股股东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集团”)有限售条件股份的减持限价,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中约定:“泰达集团承诺所持非流通股份在限售期满后,减持价格不低于股权分置改革公告前九十个交易日收盘价的平均值3.01元/股。最低减持价格如遇到分红、转增、送股、配股等事项时,将进行除权调整。” 根据该约定,对泰达集团减持限价进行如下调整:
根据公司历年利润分配方案,截至本次分红派息前,泰达集团有限售条件股份减持限价已调整为1.707元/股;根据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泰达集团有限售条件股份减持限价调整为1.692元/股(1.692=1.707-0.015)。
七、有关咨询办法
(一)咨询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二大街62号MSD-B1座16层1601(邮编:300457)
(二)咨询联系人:谢剑琳女士、王菲女士
(三)咨询电话:022-65175652
(四)传真电话:022-65175653
八、备查文件
(一)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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