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
开展2021年度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工作的通告
各用人单位:
根据《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四川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1〕5号) 《成都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 成都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成都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成财规〔2021〕1号)等规定,现将2021年度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审核对象
简阳市行政区域内2021年度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审核时间
即日起。
申报方式
用人单位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进入简阳市残联服务网页,选择“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点击在线申请。
网上办理申报材料
用人单位注册(首次办理用户需要)、登录系统后,按系统提示填报和上传相关材料。
相关说明
1.年度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如在规定时限未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由税务机关按规定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可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用人单位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保证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申报材料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27028591。
简阳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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