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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销收入用净额法么(代理人收入按净额法)

股票简称:*ST中商 股票代码:600280 编号:临2020-0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期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48,773,768.24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4,877,376.82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66,973,521.26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500,869,912.68元。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报告期公司主营百货零售经营平稳和业绩正常,但为实施公司战略目标,聚焦主业,稳固百货零售主营业务。未来拟对部分百货老旧门店加大资本投入,进行更新改造和提档升级。为确保公司良性发展,公司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相关规定,我们认真阅读了公司2020年度相关经营情况及利润分配预案,并发表独立意见:报告期公司主营百货零售经营平稳和业绩正常,但为实施公司战略目标,聚焦主业,稳固百货零售主营业务,拟对部分百货老旧门店加大资本投入,进行更新改造和提档升级。为确保公司良性发展,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不分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发展,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股票简称:*ST中商 股票代码:600280 编号:临2020-027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订合同时,确定支付其报酬的数额。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 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顺利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陈佳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揭明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相关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除项目合伙人2018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以外,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其他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记录。


3. 独立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合伙人及签字会计师李顺利先生,会计师陈佳女士、签字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揭明先生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0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2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80万元。2021年度审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审核后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在董事会上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所具备证券服务业务从业资格,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审计的工作需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审计机构。


(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股票简称:*ST中商 股票代码:600280 编号:临2020-029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了相关议案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的反映出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 3 票; 弃权: 0 票; 反对: 0 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 票; 弃权: 0 票; 反对: 0 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3 票; 弃权: 0 票; 反对: 0 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本次分配预案。


同意: 3 票; 弃权: 0 票; 反对: 0 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对该评价报告无异议。


同意:3 票; 弃权: 0 票; 反对: 0 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的反映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 3 票; 弃权: 0 票; 反对: 0 票


议案1至议案4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9日


公司代码:600280 公司简称:*ST中商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祝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飞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股票简称:*ST中商 股票代码:600280 编号:临2021-025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以现场加电话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祝珺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如下:


一、经营情况


1、营业收入: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83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60.72%,其中百货实现营业收入同比下降68.80%,地产实现营业收入同比下降34.40%。营业收入同比下降主要原因:(1)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对联营及代销部分销售收入以净额法列示;(2)因新冠疫情影响,部分百货门店在2-3月份不同程度闭店,造成销售同比下降。剔除新收入准则变化的影响(按原总额法同口径对比),由于新冠疫情原因营业收入同比下降22.29%。


2、净利润:本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37.71万元,报告期公司百货主业经营正常,利润同比上升主要原因:(1)地产项目本期较同期计提减值准备以及土增税等税金附加减少;(2)百货板块由于济宁店和徐州店改制前担保解除,计提或有负债转回,形成利润增加;(3)新业态板块本期较同期少计提持续亏损或关停项目的减值,形成扭亏。


二、财务状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31.40亿元,负债总额121.7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9.30亿元,资产负债率92.64%。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9.30亿元,比年初上升10.25%;其中未分配利润为-64,186.05万元,比年初增加6,649.97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净利润8,137.71万元。


2、基本每股收益0.07元,2019年度基本每股收益-0.51元,基本每股收益与稀释每股收益相同。每股收益增加的原因与净利润增加一致。


三、公司现金流情况: 单位:万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4.48亿元,主要原因是:(1)2020年初新冠病毒疫情影响百货门店不同程度闭店形成收入和毛利减少;(2)由于新冠疫情原因,对供应商扶持加快货款支付。


四、可供股东分配的红利(母公司数)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详见《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详见《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详见《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0年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王跃堂、赵顺龙、李东对本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方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


详见《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提议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将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董事、监事2020年年度薪酬等相关议案。会议时间另行通知,请各位董事审议。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听取《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1至议案6、及董事、监事薪酬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股票简称:*ST中商 股票代码:600280 编号:临2020-028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一、 情况概述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0年审计报告,公司 2020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6.42亿元,实收股本为11.48亿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该事项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 亏损原因


2020年受到新冠疫情影响,各百货门店不同程度闭店,百货板块销售收入减少导致毛利额累计同比减少;地产板块本期较同期少计提存货减值以及土地增值税形成本期净利润同比增加;新业态板块本期较同期少计提持续亏损或关停项目的减值形成同比扭亏增加利润;最终2020年实现盈利,合并报表净利润为0.85亿元,但是由于前两年亏损较大,2020年盈利较小,不足以弥补前期的亏损,未弥补亏损金额仍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三 、 改进措施


1、聚焦主业,科技赋能,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2021年,公司将继续聚焦百货零售主业,关注研究行业发展动态,及时挖掘新的业绩增长点,不断夯实实体门店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不断优化商品结构,丰富门店功能,引入新业态,提高时尚度。在经营管理方面,大力巩固重点营销档期,加强门店单日销售规模管理,培养规模品牌业绩,提升品牌效应,打造业绩标杆品牌,提高企业知名度。加快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改造,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2、加大Young购电商平台投入,成立电商部,积极推动供应商线上平台入驻,加速推进线上销售,统筹运营公司线上业务,谋求线上业务成为公司销售业绩新的增长点。充分利用线上资源,通过Young购、直播等形式,拓宽各品牌销售途径,挖掘场外资源,积极拓展异业联盟,增加多经点位,寻求增长点,持续提升卖场整体形象,持续挖掘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3、强化品牌,合理规划,加速罗森便利门店拓展。公司将继续轻资产运营的大加盟模式,不断完善加盟政策和加盟模式,持续优化商品结构,狠抓商品质量与运营效益,不断提升外卖平台销售占比,合理规划,科学布点,加速罗森便利连锁门店拓展。


4、公司地产项目继续委托代建、代销,充分利用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公司广泛的业务链资源优势,加速推进扬中、泗阳、盱眙部分金街、商铺三方销售协议签订,加速销售去化回款。


股票简称: *ST中商 股票代码:600280 编号:临2021-030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自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10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股票交易能否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确认,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18 年和2019 年经审计的公司净利润为负值,触及了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4月修订)第13.2.1 条第一项“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或者被追溯重述后连续为负值”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于2020年5月6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中央商场”变更为“*ST中商”。


二、公司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情况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92,966.76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18,305.1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137.7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605.78万元。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关于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审核意见》,公司2020年度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的营业收入为311,526.23万元。


《公司2020年度报告》已经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三、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相关规定逐项排查,公司2020年度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指标涉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且不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同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相关规定及公司2020年度经营情况,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自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10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期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48,773,768.24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4,877,376.82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66,973,521.26元,减去2019年度现金股利0.00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500,869,912.68元。


董事会关于现金分红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公司主营百货零售经营平稳、业绩正常,但为实施公司战略目标,聚焦主业,稳固百货零售主营业务。未来拟对部分百货老旧门店加大资本投入,进行更新改造和提档升级。为确保公司良性发展,公司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表示同意。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主营为百货零售业以及房地产开发业务,除部分纯住宅项目外,房地产业务为公司自建综合体,主要用于新开百货门店,公司也在通过同“罗森”的战略合作,拓展便利店业务。


1、公司以百货零售连锁经营为主业,强化中心店在新街口商圈及全国同行中竞争力地位的同时,加强其它各在营门店的品牌引进力度,稳固提升在营门店的经营业绩,积极拓展筹备新开门店。通过门店功能改造升级,不断丰富门店功能,提高百货时尚度,推进部分百货门店购物中心化转型。


集团目前在营百货门店分别是:南京中心店、山西路奥莱店和河西店;江苏淮安店、徐州天成店、连云港店、扬中店、泗阳店、句容店、宿迁店、沭阳店和盱眙店;山东济宁店;河南洛阳店;湖北大冶店;安徽铜陵店。


公司百货经营模式有联营、经销、代销、租赁等模式。目前公司以联营模式为主要经营方式,即公司与供应商签订联营合同,以销定进,约定合同扣率和费用承担方式,公司盈利的主要来源是根据供应商的销售额和约定扣率收取的毛利额收益,以及费用承担方式获取的收益。除此之外,兼有部分经销和代销模式,随着百货商场购物中心化和商业街区开业,租赁模式比例有一定提高。


集团设有招商中心和营运中心,招商中心负责门店品牌规划、引进、维护、调整等工作;营运中心负责门店营销活动策划、推广、实施及活动效果反馈工作。公司在招商、运营和企划方面以一体化、标准化管理思路推动百货连锁经营业务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百货营业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62.46%,其中各模式销售占比结构中,联营销售收入占比38.74%。


2020年百货业业态占比如下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公司除百货零售业务以外还涉及房地产开发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模式为自主开发销售。公司目前在建项目7个,其中1个处于停工状态;主要分布在江苏淮安、盱眙、泗阳等地区。由于房地产行业具有投资大、建设周期长、运营管理难度高,且受房地产业宏观调控政策影响大等特点;为此,公司地产业务实施代建、代销协议,按协议委托由大股东组建工程、成本、设计、营销等条线专业团队,统一负责地产项目建设和销售等业务工作。


报告期内,房地产开发营业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29.62%。主要在建项目情况如下表:


报告期内各房地产项目完工进度及销售情况:


截止日期:2020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3、通过同“罗森”的战略合作,直营加盟并举,稳健拓展便利店业务。


公司通过同“罗森”的战略合作项目,外部融资、独立运营、直营加盟并举,稳健拓展便利店业务,先后在南京区域和安徽区域通过直营和加盟模式开设便利店,至报告期末,罗森便利已累计开业250家门店,发挥连锁优势,快速抢占市场制高点,迅速完成布局,争做当地便利店品牌领头羊。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83亿元,同比下降60.7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81亿元。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已于2020年8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33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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