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公司注册 >

长沙失业保险费率或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累计降低)


失业保险具有保障基本生活、促进就业、预防失业等重要作用。《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合起来是3%的费率。


2015年3月1日起,湖南省失业保险总费率由《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3%降至2%,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原来的2%降至1.3%,个人缴费比例由原来的1%降至0.7%。从2016年5月1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止,湖南省失业保险总费率由2%降至1.5%,其中:单位费率由1.3%降至1%,个人费率由0.7%降至0.5%。2017年1月1日起,湖南省失业保险总费率再次由1.5%降至1%。其中:单位费率由1%降至0.7%,个人费率由0.5%降至0.3%。降低费率的期限执行至2018年4月30日。


《通知》要求,各地在做好降费率工作的同时,要充分保障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有效防范失业风险,积极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切实加强基金使用监测和绩效评估,确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此次是阶段性降低缴费比例,期满后,湖南省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再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做相应调整。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