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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纳税时限——江苏承业财税税务申报宿迁纳税申报

增值税纳税时限:

1.增值税纳税期限分别是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是1个季度。

2.纳税人实际纳税期限,由税务机关按照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多少各自核准;不能按固定期限合同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3.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相关规定主要用于小规模纳税人、银行业、代理记账公司、金融控股公司、农村信用社,及其国家财政部和国税总局明文规定的其他纳税人。不能按固定期限合同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4.纳税人以1个月或是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限的,自满期当天起15天内纳税申报;以1日、3日、5日、10日或是15日为1个纳税期限的,自满期当天起5天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天内纳税申报并还清上个月应纳税款。

5.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在海关填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当天起15天内缴纳税款。

6.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消费税、教育事业建设费,及其随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的大都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正常情况下实施按季申报。纳税人明文规定不实施按季申报的,由税务机关按照其应纳税额大小核准纳税期限。

7.按固定期限合同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旦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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