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市各相关建筑企业: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文件精神,强化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规范建筑市场主体行为,促进建筑业企业健康持续发展,决定对部分企业开展资质动态核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涉及的22家企业。
二、检查内容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要求,对企业取得资质后是否符合资质标准进行动态检查。一是检查企业主要人员:技术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的在岗、变动及履职情况;二是检查企业营业场所、设备设施以及2021年度产值统计年报上报情况。三是检查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三、检查时间
(一)企业自查自纠阶段。各企业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要求,对照企业现有资质进行自查,于7月30日前完成自查自纠,并上报以下材料:
1、企业资质动态自查工作小结;
2、经2022年年审合格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核原件留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一本)原件(核原件留复印件);
4、建筑业企业主要人员汇总表,企业技术负责人相关证书原件(核原件留复印件),企业中高级职称人员证书原件(核原件留复印件),企业岗位人员证书原件(核原件留复印件);
5、企业人员的社保证明及法人承诺书;
6、技术设备、发票(核原件留复印件)(含:车辆、设备、实验室仪器);
7、近两年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有产值的有效证据证明。
以上书面材料需要装订成册和原件分别装袋,并标明企业名称及“2022年建筑业企业动态检查”字样,于7月30日前送交至商丘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科807室。
(二)市局执法核查阶段。我科于8月1日-8月15日对企业上报的材料进行集中审核并对现场进行核查。
(三)结果处理阶段。动态检查结束后,将及时公布动态检查结果。检查未达标的,将按资质管理规定作出限期整改、全市通报、撤回或撤销资质资格处理。
四、工作要求
1、各建筑业企业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按本通知要求,及时上报检查资料;
2、确保检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不得弄虚作假;
3、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参加资质动态检查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其检查结果为不合格,资质许可机关将按相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联系地址:商丘市住建局8楼807室
联系人:汪春明
2022年7月7日
附件: | |
商丘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汇总表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1 | 中基亚航建筑工程(河南)有限公司 |
2 | 河南筑水建设有限公司 |
3 | 河南琼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4 | 河南腾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5 | 河南省澳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6 | 河南辉名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7 | 河南商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8 | 河南源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9 | 河南立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0 | 河南庚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1 | 夏邑县昌盛钢结构安装有限公司 |
12 | 河南策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3 | 河南炫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4 | 河南庄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5 | 河南学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6 | 河南勤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7 | 河南省友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8 | 河南都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9 | 商丘宏远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20 | 河南旭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1 | 河南省商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2 | 河南省中州凯如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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