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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免教育费附加税含税吗(教育费附加免税规定)


根据财税〔201免税6〕12号文件规定,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附加度纳税的季度销售免税额不超过30万元)教育费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


那么取得临时收入的个人和其他不按照减免固定期限纳税的附加纳税人是否能享受这条优惠政含税策呢?附加税例如,某自然人取得临时不含税收入5万元,超过增值税按次纳税起征教育费点,正常计算含税缴纳增值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否需要规定缴纳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扬州金方圆财务》答:取得临时收入的个人和其他不按照固定期附加税限纳税的纳吗税人不适用财税〔2016吗〕12号文件,应按照实际缴纳的规定增值税税额计算缴纳教减免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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