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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代办营业执照公司(个体营业执照年检)

6月22日凌晨5时多,梅江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的办公楼已经亮起了灯,副大队长姜晓宇和专案组的民警们再次熟悉了一遍抓捕方案,随后分成5个抓捕小组,各自奔赴抓捕地点。这是他们经营已久的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的收网之日。



案发:外汇投资?60余万不翼而飞


李女士深信不疑,于是扫描了对方发送的二维码并注册账号,在线客服给李女士发来一个公司账号,要求最低1万元起步,李女士转账1万元后,对方又帮忙联系了一位“程序员”,李女士按照“程序员”的要求多次打款。本以为自己的投资马上就能换来一笔不菲的收益,不料等李女士想要取现时,平台客服却以账号错误为由要求交10%的保证金,并一再保证能成功取现。


李女士相信了对方说辞,让她没有想到的是,再次取现时对方又称信用分不够,要求她交20万元。李女士表示自己没有钱了,要求对方退还本金。直到12月底,李女士进入平台查询本金是否已退还时,发现平台已无法打开,李女士这才意识到自己遭遇了诈骗。在这场骗局中,李女士共损失了65万元,其中60万元都以手机银行实时汇款的方式汇至一个名为“梅州瑜柯堂贸易有限公司”的账户中。


歧途:小利熏心,钱财为饵滑入深渊


2019年9月,梅州。


九月的一天,在梅州城区经营教育公司的凌某(男,27岁,江西人)到朋友张某的德利佳公司喝茶,期间听他说起近期业务较多,缺少办理营业执照的住所,提议让凌某帮忙分担。抱着从中挣点小钱,且方便以后跟张某公司合作的想法,凌某一口答应下来。


由于刚“公司入行”,凌某对此一窍不通,张某便手把手教学,根据张某指示,凌某专门从网上寻找价格年检便宜的出租屋,找到房东签订住房合同,然后到当地村、居委会开具“经营场所证明”,只要这些证明能够年检用于工商登记,顺利办理营业执照,凌某就能从张某处得到1000元钱。


“10月中旬,我在西阳镇龙坑村找到一个出租屋,联系房东租下房子后,就和她去当地村委开了3份‘经营场所证明’,然后把证明交给张某办理营业执照。”凌某通常会跟房东说租房子是用于开公司的,所以需要他们帮忙办理“经营场所证明”,事先预付一个月或半个月租金,待张某利用“经营场所证明”将执业执照办好后,凌某就会告知房东不再续租。租赁期间,凌某还会将张某制作的简单的广告牌挂在门上拍照并发给张某。


2019年9月至11月期间,凌某共帮张某开具了14份经营场所证明,其中13份成功办理了营业执照,凌某得到13营业执照000元的酬劳,除去支付房屋租金的部分,最终获利5000元。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在凌某和张某四处忙碌的那段日子里,梅州的古某贤刚好和朋友李某达相约见面,李某代办达提出让古某贤帮忙开个对公账户,用于网上经营,使用三个月,每月给予1000元好处费。盐城由于自身经济状况较差,在金钱的诱惑下,古某贤答应了李某达的提议,收下了2000元定金后,古某贤在李某达的指示下,下载了一款名为“身份注册验证”的APP ,用本人身份证进行企业账号注册,随后将身份证交予李某达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等材料。一段时间后,古某贤收到了李某达托人转交的身份证、公章和营业执照,个体并按要求到银行办理对公账户。2019年12月初,古某贤拿到了对公账户的银行卡及U盾,随后将该账户及相营业执照关材料全部交予李某达使用。


运作:倒卖“四件套”,团伙合作疯狂敛财


一边是张某大量收购“经营场所证明”用于办理营业执照,另一边则是李某达马不停蹄地收购银行对公账户,一个通过倒卖“四件套”非法牟利的犯罪团伙慢慢浮出水面。


2019年4月起,李某达就在张某的邀集下,通过张某经营的德利佳公司办理并收购、倒卖一整套他人实名注册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公司印章、对公账户U盾和结算卡、实名登记的手机卡,也就是他们俗称的“四件套”进行牟利,至2020年6月,李某达经手倒卖的数量便有9套,非法收入近万元。


李某达跟张某合作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由他负责帮忙拉人头,也就是按照张某的要求物色一些贪个体图小便宜、愿将自己的身份信息交给他人去注册工商营业执照、办理银行对公账户的人。张某的德利佳公司则为这些人准备相关资料,带他们办理“四件套”之后,由张某将“四件套”转卖,李某达分得1500元,其中1000元作为“人头费”付给提供身份信息的人,剩余500元则归李某达所有。另一种方式是由李某达物色好对象后,以2000元/份的价钱,委托张某的德利佳公司帮忙办理“四件套”,随后李某达自己找买家转卖牟利,以每份4000元的价格卖出。除去给张某的钱和支付的“人头费”,李某达从中获利1000元。


2019年底,张某告诉李某达,其收到了“五哥”(在逃)预付的6000元钱,让李某达找三个“人头”,于是李某达分别找来古某贤等三人作为法人,分工合作办好了三套对公账户材料。“五哥”拿走一套,留下两套由李某达等人自行处理。李某达通过他人介绍,联系上了福建龙岩的一位买家,以9000元的价格卖出了剩余两套材料,按约定转1000元给“五哥”,付清三人的“人头费”,剩余的钱便归自己所有。


行动:抽丝剥茧,深度经营斩链条


2020年3月4日,梅江分局接到梅州市公安局反诈中心下发的关于江苏受害人李女士的受骗材料,经了解,其被骗资金转入账户名为“梅州瑜柯堂贸易有限公司”。结合今年公安部就电信诈骗涉案对公账户突出问题专门开展的“长城二号”对公账户专项打击治理行动,分局对此高度重视,专门召开盐城案件研讨会,成立由分管刑侦副局长牵头的专案小组,迅速开代办展破案攻坚。经比对,公安部前期下发到梅州的涉案对公账户中便列有该公司账户,专案组民警立即通过系统平台对上述资金进行追查,确定该笔钱款确实流入了该账户,在前往开户银行调取资料进行核实后,成功锁定账户所有人为古某贤(女,30岁,梅江区人)。


在摸清犯罪嫌疑人古某贤的活动规律和落脚点后,3月25日,眼看抓捕时机成熟,专案组果断出击,在梅江区梅新路附近将其抓获。与此同时,市局反诈中心会同相关部门,利用大数据对公安部下发的涉案对公账户及各银行上报的异常对公账户进行分析研判,成功梳理出一批犯罪嫌疑人。经对古某贤提供的线索及反诈中心梳理的嫌疑人信息进行比对,专案组锁定了涉案嫌疑人李某达(男,31岁)及其同伙张某(男,32岁)、公司张某东(男,37岁,均为梅江区人)等人。


取得这一重大突破后,办案民警立即对犯罪嫌疑人李某达等人的身份信息和落脚点进行追踪摸排。6月22日6时多,梅江分局出动多名警力,兵分多路抓获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的犯罪嫌疑人李某达、张某、张某东等8人。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达等人对2019年4月至2020年6月期间,结伙代办注册公司营业执照、银行对公账户,并以低价收购后转卖给他人,以此进行牟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梅江公安分局已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李某达等8人刑事拘留,对古某磷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通讯员】曾国韬 陈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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