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亚庆说:“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之间存在着许多发展的共同点,存在着许多利益的契合股东点,蕴国有股含着大量的合作机遇,拥有广阔的合作空间。”
在目前的大环境下,国企、央企混改势在必行,国有资本注入股权民营企业也是顺势而为。混改国企对于民营企业来说,不仅仅是拥有国企背景,对于企业增加授信,企业办理资质来说,更是有绝对的优势。这也就是为什么民企手续愿意做混改的原因。
国有企业混改的第一要务便是对混改的可行性和混改的变更必要性进行研公司究,公司通过可行性国有股和必要性流程的研究对国有企业的混改大方向进行国有分析,并对国资参股、国资控股进行分析论证。在可流程行性研究准备阶段,应当首先对混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进行把关,例如通过增资扩股方式进行混改的方式,应分析增资的资金用途、混改后的股东数量是否符合混改的法律、法规规定。
制定混改方案,在混改前可行性研究准备工作通过后,变更应当制定全面的混改方案,对企业混改整体方案进行完整描述有限公司。该阶段具体工作应手续当包括国有企业的发展目标与发展战略、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式、战略投资者的具体方案、企业职工有限公司安置方案、混改后企业的股权比例、及其他涉及企业管理层级和资产处置的方案等。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国有企业改制应当制定改制方案,载明改制后的企业组织形式、企业资产和债权债务处理方案、股权变动股东方案、改制的操作程序、资产评估和财务审计等中介机构的选聘等事项。企业改制涉及重新安置企业职工的,国有还应当制定职工安置方案,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股权通过。改制方案依法保护债权人利益。国有企业改制要征得债权金融机构同意,保全金融债权,依法落实金融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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