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税法一台进口设备损坏,需要外国企业派人来华维修,由该企业支付维修538号费,外国企业收取的维增值税修费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解答请查看下文。
【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税法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条例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538号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最新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条例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最新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第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因此,外国企业在中国增值税境内从事加工、修理修暂行配业务,需要暂行缴纳增值规定税,若境内没有经营机构或代理人的,以支付款项的境内企业为扣缴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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