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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才一体化(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入口)


近年来,深圳加码开展住房保障工作,在全国率先启动二次房改,加快构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双轨并行的多层次、广覆盖的住房保障体系。深圳为何针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专门成立领导小组?


此前,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深圳市常住人口1756.01万人,与2010年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42.40万人相比,增加713.61万人。深圳的人口净流入数量在全国城市中数一数二,而且人口集聚效应进一步增强,解决新市民以及青年群体的住房问题尤为重要,此次专门成立领导小组足见重视程度。


具体举措包括:


小政了解到,为完成“40万套”的艰巨任务,去年以来,深圳也已开始探索推进存量商业办公、工业厂房等非住宅存量房改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比如,2021年10月15日,深圳新增2宗土地“工改保”,分别是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公司的罗湖笋岗地区项目,深圳市顺禾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的龙岗平湖街道G04212-7宗地项目。用地单位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后,可向市场释放17034平方米面积的二类居住用地。


此外,2021年11月,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公开征求了《关于既有非居住房屋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非居改保”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的一种新模式,国务院办公厅意见里也予以专门政策支持。


随着产业升级步伐不断加快,传统工商业对空间的需求存在一定程度下降,部分区域商业办公等非居住用房出现空置,为盘活存量闲置非居住房屋,有必要制定已建成但闲置非居住房屋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政策,以有序引导和规范“非居改保”。同时,引导闲置和低效利用的既有非居住房屋改造成保障性租赁住房,也有利于进一步拓宽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渠道,满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租赁需求。


深圳推行“非居改保”,既可以提升闲置非居住用房使用效率,也拓宽了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渠道。


小政留意到,该征求意见稿中提出,改造后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面向深圳市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出租,租金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年度租金涨幅不超过5%;对外出租单次租赁期限原则上不低于30天,经承租人同意,可按月、季、年收取租金,并按照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规定进行监管。


随着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成立,相信后续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工作将力度更大、步子更快,这也显示了深圳这座城市对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十足善意。


(原标题《深圳市长亲任“组长”推进这项工作,解决青年人住房问题》)


ID:jr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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