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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新疆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

2017年12月14日,新疆兵团第六师五家渠市在芳草湖农场召开团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阶段性工作表彰暨土地确权颁证现场推进会,芳草湖农场二十二连连长刘道明现场打下新疆兵团土地确权第一桩。(资料图)六师五家渠市国土局供图


据悉,新疆兵团启用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基准地价,旨在进一步完善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扩大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范围,推进公共服务项目用地政策落实。此前,新疆兵团国土资源局指导四师可克达拉市、六师五家渠市、十四师昆玉市,按照《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编制(更新)城市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及相关团场区域平均地价。


此次地价成果涵盖了商服、住宅、公共服务项目和工业用地基准地价。验收组一致认为,城市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和团场区域评价地价成果符合国家规程和有关规定要求,符合实际利用和管理需要,验收予以通过。地价成果将于7月底前由师(市)公布实施。


此次城市基准地价和区域评价地价的成果有利于完善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制度体系,有利于推进和完善公共服务项目用地有偿使用,有利于促进土地资源全面节约集约利用,更好地支撑和保障了新疆兵团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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