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看,在财政奖励方面,个人或家庭购买家庭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600元/平方米奖励(最高不超过6万元);购买家庭非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400元/平方米奖励(最高不超过4万元);个人、家庭或者企业购买新建非住宅商品房的,给予150元/平方米奖励(最高不超过3万元)。
在房地产开发企业补贴方面,在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愿的基础上,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个人或家庭,提供总房款减免3%-5%的优惠。参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优惠信息在淮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网站发布。
上述优惠补贴适用范围为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包括政策性住房,以家庭为单位在淮北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购买的第一套新建商品住房)。享受优惠政策的个人或家庭,购买的必须是由参加2022年春季房展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并开具销售不动产发票的新建商品住房、新建非住宅商品房。个人或家庭购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
根据《实施意见》,此次优惠政策的使用原则为先购后补、专款专用、违规必究。补贴对象在我市城区内购买房屋并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可申请购房财政奖励。购房奖励资金由市财政每年列入专项预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定期发放,专款专用。对弄虚作假、骗取奖励资金的依法追回,并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淮北市住建局表示,政策期间内,每套房屋仅限一人或一个家庭享受一次购房优惠政策。购房时间以房屋买卖合同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登记备案时间为准(2022年4月30日-5月4日完成合同网签,并于2022年4月30日-5月13日完成合同备案)。房地产开发企业购买本企业开发的非住宅商品房,不享受本实施意见优惠政策。使用购房券购房,不享受本实施意见财政奖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