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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财政土地出让金返还(太原市土地出让金标准是多少)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8年9月6日,公司收到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化集团”)《关于对太化股份2018年度停工损失补偿资金进行拨付的通知》、《关于对太化工股份氯碱分公司库存物资损失补偿资金进行拨付的通知》,同时收到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拨付的两笔补偿资金2269万元、285万元,合计2554万元。


一、政府补偿的基本情况


依据山西省财政厅晋财资〔2018〕211号《关于下达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的通知》以及太化集团发字(2018)《关于土地出让收入返还支出明细的请示》,太化集团从已收到的省财政厅土地出让金返还财政专项资金中转付给公司,用于补偿公司关停期间企业工资、保险、水电费、办公费等过渡性运行费用2269万元、公司关停期间处置库存物资损失285万元,合计2554万元。


二、补偿的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补偿资金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根据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记入当期损益。


特此公告。


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9月7日


报备文件


1、太化集团财字[2018]143、144号


2、山西省财政厅晋财资[2018]211号文件


3、太化集团发字[2018]128号


4、收款回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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