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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征管档案管理(税务局档案管理办法)


掌上咸宁报道


“我们小区由县住建局签字盖章的重要证明材料怎么也找不到了,幸好你们有归档信息,不然业主们的不动产权证就不好办了。”10月18日,通城宏耀置业有限公司古龙湾一号项目部负责人苏先生不慎遗失了一张重要证明,通城县税务局利用电子化管理系统,为他提供了复印件,帮助解决了难题。


所有征管电子档案按照“一次采集、反复利用”原则进行管理和使用,纳税人缴费人办理业务时如提供过身份证复印件、合同、章程、申报表和财务报表等纸质资料,纳税人不必重复提供相关纸质资料。


截至目前,该局已对1147户纳税人信息数据、51项业务事项相关的9030份影像资料和5966张涉税资料,实施了电子档案化管理,全县征管电子档案查询量达到每天100余人次。


责编:丁婉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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