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河南农业大学教授、中国工程院院士张改平建议,扩大宅基地依法自愿有偿退出的实施范围,允许有回乡反哺意愿的迁出人口有偿使用宅基地。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宅基地使用权,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研究制定依法自愿有偿转让的具体办法。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提出,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2020年全国104个县(市、区)以及3个地级市启动实施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张改平介绍,在调研中,他发现贵州省湄潭县、山东省平阴县等地在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宅基地使用权方面,走在了改革前列。综合调研情况来看,一方面一些在城镇定居的农业转移人口具有有偿退出宅基地的意愿,但由于退出范围、补偿资金、承接主体等方面的约束,许多试点的改革实践尚未真正破题;另一方面,一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迁出人口有回乡反哺意愿,但限于现行政策,无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
就以宅基地有偿退出改革为乡村振兴赋能,他建议,扩大宅基地依法自愿有偿退出的实施范围。“建议国家在研究制定依法自愿有偿转让的具体办法时,一要明确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在城镇规划区外农业转移人口比例高、退出意愿显著的农村地区,全面开展宅基地使用权依法自愿有偿退出改革探索;二是除了允许进城落户农民参与退出改革外,对历史原因造成的合法一户多宅农民,也鼓励其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多余的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