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5)第 0809 号
(第一页,共二页)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审计了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高速公司”)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4 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
股东权益变动表 、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 以下简称“ 财务报
表”),并于 2015 年 3 月 20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普华永道中天审 字(2015)第
10030 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公允列报是深圳高速
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 审计工
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对后附的深圳高速公司 2014 年度
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执行了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
的要求,深圳高速公司编制了后附的专项说明。设计、执行和维护与编制和列
报专项说明有关的内部控制、采用适当的编制基础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专项说
明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深圳高速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 专项说明发表结论。我们根据《中国
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 -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
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
施鉴证工作,以对我们是否发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 专项说明所载资料与我们
审计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在重大方面
存在不一致的情况获取保证。在对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对专项说
明实施了包括核对、询问、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工作程序。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企业天地 2 号楼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邮编 200021
总机: 86 (21) 2323 8888, 传真: 86 (21) 2323 8800, www.pwccn.com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5)第 080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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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们的工作程序,我们没有发现后附由深圳高速 公司编制的 2014 年度会
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所载资料 与我们审计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财务
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本报告仅作为深圳高速公司披露 2014 年度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之用,不得
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
附件
注册会计师_______________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周伟然
中国上海市
2015 年 3 月 20 日 注册会计师 _______________
侯莹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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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
2014 年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于 2014 年度,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子公司(以
下简称“本集团”)进行以下会计估计变更,具体的变更原因、会计处理以及对
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金额如下:
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开始使用的时点 备注
特许经营无形资产单位摊销 于2015年3月20日董 2014年10月1日 (a)
额的会计估计变更 事会批准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会计估计 于2015年3月20日董 2014年12月31日 (b)
变更 事会批准
特许经营无形资产单位摊销额的会计估计变更
(a)
根据本集团特许经营无形资产的会计政策,特许经营无形资产在进行摊销时,
以各收费公路经营期限内的预测总标准车流量 (“预测总标准车流量” ) 和收费
公路的特许经营无形资产的原价/账面价值为基础,计算每标准车流量的摊销额
( “单位摊销额” ),然后按照各会计期间实际标准车流量与单位摊销额摊销特
许经营无形资产。
本公司已制定政策每年对各收费公路经营期限内的预测总标准车流量进行内部
复核。每隔3至5年或当实际标准车流量与预测标准车流量出现重大差异并且该
差异可能持续存在时,本公司将委任独立的专业交通研究机构对未来 总标准车
流量进行研究,并根据预测总标准车流量调整以后年度/期间的单位摊销额,以
确保相关特许经营无形资产可于摊销期满后完全摊销。
根据上述规定,鉴于梅观高速公路、机荷高速公路西段和机荷高速公路东段实
际车流量与原预测车流量差异较大且该差异可能持续存在,而目前周围路网环
境不确定因素已明显降低,本公司于2014年度第四季度聘请了外部独立专业交
通研究机构对上述高速公路未来剩余经营期内的总车流量进行重新预测。根据
更新的预测结果,董事会决议于 2015年3月20日批准了该项会计估计变更,由
于本集团上述高速公路在2014年第四季度的实际车流量与原预测车流量已经存
在较大差异,因此董事会决定本集团从 2014年10月1日起开始适用该项会计估
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根据更新后的未来车流量预测调整上述高速公路的单
位摊销额,该会计估计变更对2014年度会计报表项目的影响如下: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续)
2014 年度
影响金额
无形资产增加 26,595,498.55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 3,305,757.21
应交税费增加 3,343,117.42
营业成本减少 26,595,498.55
所得税费用增加 6,648,874.63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 19,946,623.92
该会计估计变更将对上述三条高速公路未来 期间特许经营无形资产摊销的 分布
产生一定影响。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会计估计变更
(b)
于2014年第四季度,广东清连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清连公司”)所经营的清连
高速公路周边路网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本集团据此于 2014年底对清连公司未来
运营收入和利润状况进行了重新预测,重新复核了清连公司在未来年度对其以
前年度的可抵扣亏损的弥补情况,由此对清连公司预计可抵扣亏损产生的递延
所得税资产进行了会计估计变更。 根据董事会决议,本集团采用未来适用法调
整了 清连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该会计估计变更对 2014
年度会计报表项目的影响如下:
影响金额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注 1) 29,678,900.00
少数股东权益减少 7,013,124.07
所得税费用增加 29,678,900.00
少数股东损益减少 7,013,124.07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 22,665,775.93
元,考虑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抵消的影响,该会计估计变更使本集团 2014 年 12 月 31 日按抵销
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 29,678,900.00 元。
该会计估计变更将减少未来期间清连公司可转回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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