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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深圳残保金缴纳最新政策(2022年残保金的缴纳比例是多少)

从市社保局获悉,该局将代征2015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请各用人单位在8月31日前将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足额存入本单位缴交社会保险费的银行账户。


根据《深圳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实施办法》,用人单位应按不低于上一年度平均在岗职工人数0.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0.5%比例的用人单位,要按照一定比例缴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残疾人保障金是什么


残疾人保障金,是凡在本市内、在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福利企业除外)等各用人单位,均应按照不少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7%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按规定执行的,应缴纳残保金。


用人单位应缴保障金金额


用人单位应缴保障金金额为:(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在岗残疾职工人数)×本市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宝安、龙岗两区分别按该区公布的统计数字)×60%,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人数×0.5%。按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数字,上一年度(2015年度)本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1034元(宝安区为61126元,龙岗区为58770元)。


2015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时间为9月1日至6日,请各用人单位在8月31日前,将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足额存入本单位缴交社会保险费的银行账户,以便市社保局代征。未按规定缴纳的,将按《深圳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


有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征收问题答疑


我单位安排了残疾人就业,并符合标准,也需要年审吗?请问到哪年审?


答:需要年审。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企业(高新区、经济区内的企业及涉外、合资企业)、社会团体和驻蚌部队省属单位年检由市残疾人就业办公室负责。区属及三县区域内各类用人单位由区县残疾人就业管理所负责。


2016年年审时间3月1号至6月10前;以后年度统一为每年3月1号至6月10前。


答: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的享受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其他小微企业按规定征收,具体规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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