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地税局对外公布了两起涉税违法案件,涉案企业分别是山西千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沁水县正泰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2012年1月至2016年6月,山西千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虚假纳税申报,少缴营业税及附加65.09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4.36万元、印花税2.31万元、房产税2.48万元,合计74.24万元。对此,临汾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根据相关规定,对该单位追缴74.24万元,并对其偷税行为处以50%的罚款,对其未按规定设置账簿的行为处以2000元罚款。目前此案因涉嫌刑事犯罪已移送当地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2013年以来,沁水县正泰机械工程有限公司跨区域受让虚假发票13份,涉税金额276.27万元,发票制售人员为阳城县西河乡东沟村村民张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77条、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及《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见》第一条的规定,沁水县地方税务局决定将张某制售假发票案移送沁水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立案侦查。2015年8月5日,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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