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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商核名查询系统(工商局核名网站)

根据湖北工商“鄂州发布”12月18日发布的消息,12月18日下午15时37分左右,武黄高速和大广高速互通引桥段的一段桥面发生侧翻,现场为一段500米长的匝道桥面侧翻,已发现4辆车辆坠落。



资料显示,事发高速引桥花湖互通D匝上部结构为钢箱梁、连续现浇箱梁,下部结构为双柱式桥墩和单柱式桥墩,设计荷载公路1级55吨。


根据我国《公路安网站全保护条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超限运输的,向公路沿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起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统一受理,并协调公路沿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对超限运输申请进行审批,必要时可以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统一协调处理。


同时,经批准进行超限运输的车辆,应当随车携带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和速度行驶。


重量达到近2查询系统00吨的车辆是如何驶入荷载55吨的引桥?其进入高速又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这成为这一事故最为外界关注的焦点。


12月19日,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告诉潇湘晨报记者,此超限车辆确系工商从陕西临潼收费站上高速,并取得了超限湖北运输许可证,相关工作人员将车辆护送到陕西和河南交界处。记者同时从陕西省公路局官网查询到,此车辆属于天津平发大件运输有限公司,在12月10日办理的超限许可,车货总重达到了198吨,长度达65米。


天津平发大件运输有限公司一位负责称,他们公司在湖北辖区使用“99吨超限许可证”。但记者在河南省政府和湖北省政府官网相关平台均未查询到该车辆的相关审批公示。


湖北省公路局一位工作人员称,在湖北境内,此审批职能属于湖北省交通厅,目前具体事故原因各级部门正在调查之中。


一位曾担任某集团桥梁总工,桥梁结构高级工程师的专家告诉潇湘晨报记者,桥面直接倾覆的案例并不多见,在排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和桥梁本身的问题外,另外一个是监管问题,让“不该上高速的车上去了”。针对声音称事发桥段底下为独墩结构,这位专家称,独墩结构本身是很成熟的技术,只要设计和施工规范,是没有问题的。但事故具体的原因,有待于调查部门具体实地调查核准。


事发高速桥下方为独墩结构,专家:准守规范前提下独墩结构安全性没问题


根据鄂州发布12月18日发布的消息,12月18日下午15时37分左右,武黄高速和大广高速互通引桥段的一段桥面发生侧翻,现场为一段500米长的匝道桥面侧翻,已发现4辆车辆坠落。


目前该事故已造成8人受伤,4人死亡。


根据交通部消息,事发的具体地点为G50沪渝高速花湖互通D匝道(沪渝高速转大广南高速匝道)。



据新华社报道,花湖互通D匝道桥长731.08米,于2010年9月28日建成通车,桥面宽13米,支座采用盆式橡胶支座,伸缩缝采用梳形钢板伸缩缝。上部结构为钢箱梁、连续现浇箱梁,下部结构为双柱式桥墩和核名单柱式桥墩,设计荷载公路1级55吨。


2020年11月,湖北楚天联发路桥养护工商局有限公司官方账号曾发布《楚天联发承接的鄂东长江大桥独柱墩加固工程进展顺利》一文称,2020年10月30日,鄂东长江大桥花湖互通D匝道独柱墩加固施工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文章指出,该桥于2010年9月28日通车,投入运营时间较长,为了增强独柱墩桥的稳定性,减少桥梁因发生倾覆而产生的危害,管养单位决定对该桥的部分独柱墩进行加固。


此次事故的现场视频显示,事故中有一段桥面整体侧翻,下面的立柱为独墩结构。事故发生后,外界对此结构有所讨论。


一位网站具有多年桥梁施工经验,曾担任某集团桥湖北梁总工和桥梁结构高级工程师的专家告诉潇湘晨报记者,无论是独墩结构还是双柱式桥墩,只要设计和施工符合规范,安全性都没有问题,独墩结构已经是很成熟的技术。


“另外有一点就是车辆通行要遵守规范,荷载多少吨就一般只能允许这个重量以下的车辆通行。”专家称,除了重量,重型车辆在过引桥时车速不能过快,要走中间。同时,一般桥梁都有安全系数,实际能够负载能力一般是公示数据的1.5倍或者2倍,超过公示荷载的车辆通行要经过审批,专业人员进行测算后确保安全方能通行。


一坠落车辆重达198吨,如何驶入荷载55吨的引桥成疑问


有媒体公开报道称,事发时从桥面上坠落的车辆中有一辆超限运输车辆,是从陕西临潼收费站上的高速,运送的是发电设备,目的地为广东广州市,已行驶线路是从陕西到河南后到湖北。



交通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中对于超限运输车辆的长度,宽度,重量均作了详细规定,同时规定,载运不可解体物品的超限运输车辆,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许可手续,采取有效措施后,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公路。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行驶公路。


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工商局起超过4.5米,或者总宽度超过3.75米,或者总长度超过28米,或者总质量超过100000千克,以及其他可能严重影响公路完好、安全、畅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记录载货时车货总体外廓尺寸信息的轮廓图和护送方案。


我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则规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超限运输的,向公路沿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起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统一受理,并协调公路沿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对超限运输申请进行审批,必要时可以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统一协调处理。


12月19日,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告诉潇湘晨报记者,此车辆确系从陕西临潼收费站上的高速,并取得了超限车辆运输许可,有工作人员进行护送至陕西与河南交界处。


记者同时从陕西省公路局官网查询到该车辆在陕西境内的通行行政许可。许可信息显示,该车辆车货重达198吨,长度65米, 宽4.5米,高4.98米,在陕西的查询系统行驶线路为:临潼收费站——G30连霍高速——秦东收费站,办理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运输单位为天津市平发大件运输有限公司,监护方式为自行监护。



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此车辆是需要制作护送方案的。


天津市平发大件运输有限公司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经营范围为普通货运和货物专用运输等,注册资本5000万元。潇湘晨报记者多次致电该公司相关负责人,电话无人接听。


记者在河南省政府官核名网和湖北省政府官网均未查询到该公司近期的运输许可信息,只在河南省政府官网查询到,该公司在2017年获得了一次在河南省内在跨设区的市进行超限运输的行政许可。


而据媒体报道,平发公司一名负责人称,该货车在湖北省境内使用了“99吨超限证”,有个具体协调办理超限许可证办事的人,在事故中丧生,所以对于这张证是如何办下来的,他并不知情。这名负责人同时透露,事发前,车辆本欲走匝道中间,但遇养护,施工人员没让司机走中间。


湖北省相关管理部门事前是否接到了该车辆的通行申请?又是否进行了审批?


“超限车辆的路线都是提前规划好的,相关审核部门在接到申请后,应依据车辆需要通行的路桥的相关数据以及实地勘测数据来判断是否车辆能够通行。”专家称,如果运输方没有按照规定线路和方式行驶,甚至在没有审批的情况下通行,均属于违法行为,而此次事故具体的原因,有待于调查部门对当地当桥具体实地调查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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