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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东公司注销代办需要多久(乐东毛豆公司)

公司代码:603069 公司简称:海汽集团


一 重要提示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公司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79,032,210.61元,其中2020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100,901,724.41元。


公司拟定的202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致力于道路旅客运输业务,主要从事汽车客运、汽车客运站经营以及与之相关的汽车销售、维修与检测、汽车器材与燃油料销售等业务。


1.汽车客运


汽车客运是公司的核心业务之一,也是公司最主要的盈利来源。目前公司已形成了班车客运、旅游客运、出租车客运等多方位的道路客运服务能力。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班车客运车辆1593辆,旅游车274辆,出租车416辆,校车142辆,城乡公交车135辆,其他营运车辆269辆;拥有省内跨市县客运班线256条,市县内班线112条,省际客运班线88条;公司在海南省已建立了覆盖全省18个县市的道路客运网络,且运营范围辐射到广东、广西、湖南、湖北、四川、贵州、江西、福建、浙江、云南等10个省市自治区。


2.汽车客运站经营


客运站经营也是公司的核心业务之一,是公司开展客运业务的支点和载体。根据现行道路客运行业相关规定,所有营运车辆必须进入各地经政府规划、交通部门审核发放经营许可证的汽车客运站从事客运运输,各汽车客运站按照站级不同,结合交通及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向进入汽车客运站的营运车辆收取费用取得收入,主要包括客运代理费、站务费、安检费、车辆清洗费等。公司现有三级以上汽车客运站26个(其中一级车站6个),分布在海南省各主要县市,在当地道路运输业中发挥重要的枢纽作用。目前,海南省二级以上的全部客运站均由公司独家运营。


3.维修及销售


为延伸主业经营的产业链,公司还开展了汽车销售、维修与检测,汽车器材与燃油料销售及等业务。全司在全省各市县共有18个汽车维修厂,其中1家一类维修企业、16家二类维修企业、1家三类维修企业,汽车检测站3个,分别位于海口、儋州、东方。全司共有9个加油站,其中1个为汽柴油综合加油站、8个为柴油加油站。全司共投资建设7个新能源充电站,合计171个充电桩、206把充电枪。


公司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如下:


公司近三年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二)经营模式


1.汽车客运的经营模式


汽车客运是公司的核心业务之一。目前公司的汽车客运业务根据旅客类别分为班车客运、旅游客运和出租车客运等,其中班车客运实行公车公营和责任经营相结合的经营形式,道路旅游客运全部实行公车公营的经营形式。具体情况如下:


(1)班车客运


①公车公营


公车公营形式是指车辆产权和线路经营同时实现公司化,即由公司购置车辆,并直接运营所拥有的线路经营权及车辆,公司进行统一调度及管理,在相关线路开展道路旅客运输的经营方式。在公车公营形式下,公司管理涵盖司乘人员、营运车辆的调度、管理与维修等方面,公司对营运车辆及司乘人员进行统一财务核算,交通事故责任由公司进行承担。


②责任经营


责任经营形式是指车辆产权归公司所有,但线路经营权实行责任经营,即在公司的统一管理下,由公司购置营运车辆,将公司拥有的线路经营权及车辆按规定的程序,由符合规定条件的责任经营者在指定的线路开展道路客运业务,并完成目标利润的一种经营方式。该种经营方式是道路客运企业普遍采用的一种成熟模式,在全国道路运输行业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公司与车站结算票款并确认客运收入,责任经营车辆的保险、折旧、税金、燃油费、修理费、通行费等运营成本按照公司的会计制度统一进行核算。公司经营管理涵盖司乘人员以及营运车辆的使用、管理与维修等方面;发生交通事故时,公司统一代为处理,但与事故相关的责任、损失和费用最终由责任经营方承担,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2)道路旅游客运


道路旅游客运是指以运送进行游览、度假、休闲、商务、通勤等活动的旅客为目的,由经营者提供旅游客运车辆和驾驶劳务,按照约定的起始地、目的地和路线行驶,按行驶里程或者包用时间计费并支付费用的道路包车客运方式。本公司的道路旅游客运全部实需要行公车公营形式,公司是旅游客运车辆的所有者和经营主体,统一司乘人员的聘用、考核、培训和监督,并根据海南省道路旅游客运实行包车客运管理、运力总量放开、市场定价等相关新政策,开展道路旅游客运业务。


(3)出租车客运


公司的出租车客运是指以经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公安车管部门登记为出租或租赁使用性质的车辆,按照乘客要求提供客运服务或车辆租赁服务,以行驶里程和时间计费的经营活动。公司开展出租车客运业务均采用承包经营的经营模式。


公司出租车的承包经营模式是指公司通过公开招标获得出租车运输经营许可权,出资购买用于出租营运车辆,再与有承包意愿的个人签订合同,将车辆的使用权以风险抵押金和月租金的方式发包给符合规定条件的个人的一种经营模式。在该模式下,公司按月收取租赁承包费用确认为收入,车辆运营期间的修理费、燃油费均由承租人承担。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营运车辆共2829辆,公司拥有班车客运车辆1593辆,旅游车274辆,出租车416辆,校车142辆,城乡公交车135辆,其他营运车辆269辆。公司共有客运班线456条,其中342条班线是以责任经营的形式经营,129条班线是以公车公营形式经营。


2020年度公司以公车公营模式实现的道路客运收入为28,789.90万元,占整个道路客运收入的66.34%;以责任经营形式实现的道路客运收入为14,608.10万元,占整个道路客运收入的33.66%。


2.汽车客运站的经营模式


客运站是公司客运经营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司开展道路客运业务的支点和依托。本公司的客运站经营除为公司所属的营运车辆提供站务服务外,也同时面向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资质的其他企业所属的营运车辆提供客运代理、安检服务、清洁清洗等各类站务服务,并根据物价主管部门的核定,收取相关费用。


此外,公司为充分发挥各客运场站的人员聚集和商业辐射带动作用,积极进行包括商铺租赁、广告等业务的商业性的综合开发,提升客运站的服务职能和经济效益。


汽车客运站业务中最重要的服务项目是客运代理服务,即客运站为道路运输企业提供代办售票、检票、发车、运费结算等服务,并收取客运代理费。客运代理费是站务收入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一般占到客运站收入的60%左右。此外,客运站还提供车辆安检、清洁清洗、停车管理以及行包托运、物品寄存等站务服务,并收取相关费用,确认为站务收入。


(三)行业情况说明


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纽带和基础,道路运输行业是以道路为运行基础,以站场为作业基地,以车辆为主要工具,以实现旅客和货物位移为目的的生产活动,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和服务性行业之一,是国家综合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连接其他运输方式的重要纽带。道路运输具有机动、灵活、快速、经济,可以实现“门对门”直达,运行范围广泛等许多其他运输方式所不能取代的优点,在交通运输系统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道路运输经营包括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及与道路运输相关的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等业务,其中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是指用客车运送旅客、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具有商业性质的道路客运活动,包括班车客运、旅游客运和包车客运。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多久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度,公司总资产为1,代办935,723,860.99元,同比下降6.91%,总负债为902,629,978.35元,同比增长0.5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022,287,279.62元,同比下降11.31%;实现营业收入628,084,302.49元,利润总额-81,957,856.84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0,901,724.41元。


2020年,公司主要推进的重点工作如下:


1.进一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一是积极推进“双百行动”,协调有关部门,按各项任务举措规定时间进度,积极稳妥推进“双百行动”综合改革工作。二是统筹推进分子公司的优化整合、注销工作,已逐步对部分无业务的5家分、子公司作解散(撤销)等处理。三是加大简政放权的力度。在基层单位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事项方面进一步授权放权,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2.培育和发展道路客运新业务,加快转型升级。一是积极参与校车服务用车项目。分别在陵水、澄迈、儋州及临高等市县投入校车142辆运营。二是继续拓展机场专线、旅游景点专线。今年新增开通美兰机场至五源河、国贸、海甸岛客运专线,开通海口港口车站至分界洲旅游专线。三是加快推进收益有保障的城乡公交一体化项目,东方、乐东城乡公交一体化项目相继落地,共投入74辆。四是继续调整优化班线客运线路、车型及经营模式,做好全系统闲置38台车辆的内部调剂使用工作,加快闲置存量消化,严控新购车辆、节约运营成本。五是推动公路客运票价市场化放开和做好应对工作。


3.加快推动新业务培育和发展。一是积极推进新能源车辆推广使用、充电桩和加气站的建设工作。组建了新能源汽车销售公司和充电桩运营管理平台公司,在海口、东方、万宁、保亭、乐东、儋州、昌江等市县建成171个充电桩、1个撬式加气站,并投入运营。二是在旅游服务业务方面,继续加大电商运营力度,提高旅游业务收入;三是全力开拓“运游结合”业务,努力拓展岛内“周边游”市场;四是积极谋划旅游新项目,开拓旅游新业态。


4.切实抓好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一是推动昌江新汽车客运站项目一期新建项目的开工建设。二是积极推进海口汽车客运总站二期、白沙新汽车站项目等筹建项目前期工作。三是做好乐东商务大楼、国际旅游岛中部汽车城项目等场站商业资源招商工作,充分挖掘场站的商业价值。


5.继续推进品牌质量建设。一是规范企业VI标准,组织开展“树形象、创品牌”活动,夯实品牌发展基础。二是优化服务窗口形象,重点对站场窗口形象和车体包装形象进行全面优化提升。三是进一步强化品牌宣传,摄制企业宣传片,制作系列短视频,宣传企业形象。四是收集、宣传企业“抗击疫情”期间先进事迹,提升企业品牌美誉度。


6.加强疫情防控及安全管理工作提升。一是全司共投入口罩近20万个,酒精7000多升,体温计300多支、消毒液3000多升等防控物资,严格落实各项测量体温和消毒通风工作,确保了不通过海汽系统客运站和营运车辆传播疫情。二是安装车辆防疲劳驾驶预警设备,推进升级主动安全预警监控平台,通过监控平台实施监控驾驶员安全状态,发现问题及时预警,及时采取措施,有效降低行车安全风险,达到科技兴安。三是多策并举,夯实安全基础管理工作。对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梳理、编制、修订,印制了《海汽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对规范全司安全管理工作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执行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对于最早可比期间期初之前或2020年年初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未进行追溯调整,而是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期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注:上表仅呈列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包括在内,因此所披露的小计和合计无法根据上表中呈列的数字重新计算得出。


注1: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将公司已收到客户依据合同支付的但尚未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对价的不含税金额由预收账款分类至合同负债,其中的增值税金额由预收账款分类至其他流动负债。


2)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69 证券简称:海汽集团 公告编号:2021-022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在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24号海汽大厦5楼2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与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本次会议提交的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乐东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八、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79,032,210.61元, 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0,901,724.41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草案的议案》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刘海荣先生、潘虎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同意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2票回避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办理银行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办理2.6亿元的银行贷款,其中办理2-3年期的银行流动资金贷款6000万元,5年期以上(含5年)项目贷款2亿元。用于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具体用款时间根据公司资金需求适时择机向银行申请发款。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组建定安海汽实业有限公司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牛干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原因,牛干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牛干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八、审议通过《职业经理人管理办法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定于2021年5月19日召开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决议。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69 证券简称:海汽集团 公告编号:2021-024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现将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299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6年6月29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9,000,000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 3.82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0,17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889.2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288.74万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6 年7月5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6 年7月6日出具的信会师字(2016)115485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资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2016年8月28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40.95万元,公司于2017年6月完成前期投入募集资金4140.95万元的置换工作。


2.2020年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389.11万元。


3.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288.74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4,955.79万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累计利息净收入835.14万元, 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净余额为人民币3,168.09万元,均为银行专户存储余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对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本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情况


2016年7月5日,公司和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共管协议》。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0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三)截至 2020 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报告附表 。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注销,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41,409,464.36元(其中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班线客运车辆更新项目金额为3484.61万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琼海汽车客运中心站金额为656.3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在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披露了关于“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信息为:“截至 2016 年12月31日,公司已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置换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班线客运车辆更新项目9,974,394.64元,尚有 31,435,069.72元未置换出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在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披露了关于“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信息为:“2016年度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置换出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班线客运车辆更新项目997.44万元,2017年度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置换出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143.51 万元”。


2021年2月,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对公司检查结果指出,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的部分内容披露不准确,据此,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开展全面自查,经自查发现:2016年公司因对部分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班线客运车辆的用款用途、用款期间理解错误,将2016年度属于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997.44万元定义为募集资金置换,导致在2016年至2019年度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的部分内容披露不准确,公司实际于2017年6月7日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一次性支出4,140.95万元,用于置换自筹资金,2016年度并未将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置换出募集资金专户。鉴此,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披露的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原报告披露“截至 2016 年12月31日,公司已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置换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班线客运车辆更新项目9,974,394.64元,尚有 31,435,069.72 元未置换出募集资金专户”内容不准确,应更正为“截至 2016 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将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置换出募集资金专户”。公司2017年至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原报告披露“2016年度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置换出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班线客运车辆更新项目997.44万元,2017年度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置换出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143.51 万元” 内容不准确,应更正为“公司于2017年6月完成前期投入募集资金4140.95万元的置换工作。”


2021年2月2日、3月18日,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分别对公司及相关人员下发了《关于对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和《关于对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兼总会计师符人恩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要求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置换等信息披露存在问题进行整改。2021年3月4日,公司按海南证监局的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后,向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提交了整改报告(详见2021年3月5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海汽集团关于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7年10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不超过1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办理或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代办内,资金可滚动使用。2017年11月2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6,000 万元办理了招商银行CHK00046结构性存款;2017年11月23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万元办理了中信银行海口分行中信理财之共赢利率结构18391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2018年毛豆3月1日、12日,公司分别按期收回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上述募集资金,并获得理财产品收益82.50万元。2018年3月13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办理了招商银行CHK00053结构性存款;2018年9月28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办理了招商银行CHK00065结构性存款,2018年6月21日、12月28日分别按期收回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的上述募集资金,并获得理财收益94.93万元。2020年5月27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办理了招商银行CHK00144结构性存款,2020年8月27日按期收回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的上述募集资金,并获得理财收益26.09万元。 2020年9月4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办理了招商银行CHK00166结构性存款,2020年12月4日按期收回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的上述募集资金,并获得理财收益22.81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本年度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以前年度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披露情况,见本报告三(二)。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多久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海汽集团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海汽集团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金元证券认为:海汽集团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班线客运车辆更新项目实际实施为逐年购车更新并投入营运,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填列“已投产”。


注5: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27,243.41万元,调整为27,288.74万元,增加了45.33万元,是因为2016年6月21日披露招股意向书时预计发行费用为2,934.59万元,在2016年7月11日发行完毕披露上市公告书时统计实际发生发行费用2,889.26万元,少花费45.33万元,导致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变为27,288.74万元。


证券代码:603069 证券简称:海汽集团 公告编号:2021-025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重要内注销容提示: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议案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2021年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定价基于关联方取得资产的成本和应缴纳的税金或协议约定,且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较小,不形成公司对关联方的较大依赖,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刘海荣先生、潘虎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一致同意通过。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 2020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是根据市场化原则而运作的,定价原则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通过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该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拟发生的 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系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进行,交易定价遵循市场行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乐东形,亦不存在通过此项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形。因此,该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一致同意本议案。


(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说明:1.本公司及附属企业依据协议定价原则向海汽控股及其附属企业出售汽油、柴油等燃料、 轮胎、汽车配件等原材料,并提供相关的修理、修配服务、弱电系统以及其他服务或物品,向海汽控股公司下属驾校提供经营场所及培训场地。同时, 向海汽控股及其附属企业采购人员培训服务、物业服务、油料运输服务。2.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向我公司下属港口客运站出租房屋场地。3.本公司及附毛豆属公司向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日常代售船票服务。4.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向我公司及附属公司提供运营省际线路车辆通过琼州海峡的过海服务。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交易内容及金额


单位:万元


说明:1.本公司及附属企业因日常经营的需要,计划在 2021年度向海南海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采购人员培训服务、物业服务、油料运输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或物品。海南海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附属公司(主要为公交公司)因就近采购原则,日常向我公司及附属公司采购汽车、汽油、柴油等 燃料、轮胎、汽车零需要配件等原材料,并由我公司提供相关的修理、修配服务、弱电系统以及其他服 务或物品;我公司向海汽控股公司下属驾校提供经营场所及培训场地 。2.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向我公司下属港口客运站出租房屋场地。3.本公司及附属公司向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日常代售船票服务。4.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向我公司及附属公司提供运营省际线路车辆通过琼州海峡的过海服务。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名称:海南海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海荣


注册资本:19,700 万元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81号


主营业务:企业经营管理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开发与经营,资产租赁。


海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42.5%股权。


2.关联方名称: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叶伟


注册资本:148595万元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157号港航大厦14楼


主营业务:国内沿海、近洋及远洋货物、汽车、旅客运输,海南海口至广东、海安、湛江航线危险品车滚装船运输,货轮运输,水上项目安全保障服务,物流,旅游,旅游投资,房地产投资,资产租赁,餐饮服务,百货、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是本公司参股股东,持有公司2.75%股权。


3.关联方名称: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善和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注册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96号


主营业务:港口装卸、仓储、水上客货代理服务;集装箱运输;外轮理货;产业租赁;港口工程建设;旅游项目开发;轻工产品加工,为船舶提供岸电、燃物料、淡水和生活供应,代理人身意外险、货物运输险(仅限分支机构经营)。


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是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持有该公司58.53%股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定价依据


(1)有可比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2)如交易事项无可比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交易定价应参考关联人与独立于关联人的第三方发生的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3)既无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则应以合理的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按行业的通常成本毛利率计算)作为定价的依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的实施,可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做到优势互补,降低采购成本,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经济效益。因此,该项交易符合公司的最大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


本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及销售商品等业务系日常经营所需。


2.交易的公允性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而是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3.交易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经营范围产生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必要且持续,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关联方的利益,不会出现关联方控制公司的采购、销售等环节或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因此,日常关联交易的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实质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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