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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公司营业执照查询系统(营业执照变更地址)


3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做客“中国大连”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解读不动产登记服务事项。


已登地址记的房屋状况可自助查询


有网友问,通过什么渠道可以查询到该房屋是否存在查封抵押等状况?嘉宾表示,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财产登记营商环境,降低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阅门槛,提升便民利企服务水平,按照国家发改委和省市自然资源部门要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标上海,在原来只能通过个人身份信息查询本人房屋登记信息外,新增加了输入准确的房屋坐落查询已登记的房屋自然状况、是否存在查封抵押等限制内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黄河街80号一楼自助查询大厅设置了“房屋自然状况查询区”,市民购买住房时,若对房源信息不放心需核实房屋状况可到专区进行查询。办理业务时,可直接输入精确的房屋坐落(与权证记载坐落一致),无需提供产权人身份证等材料,便可打印出已登记房屋的自然状况、有无抵押及查封等信息,但为保证公民隐私,房屋权利人等信息不对外公开无法查询。


名下房产信息情况可用手机查询


有网友提问,打算贷款购买一套学区房,银行要求开具个人名下房屋信息查询证明。本人不在大连,有什么便捷的途径可以进行信息查询吗?嘉宾表示,今年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财产登记营商环境,不动产登记信息实现通过省便民服务平台“辽事通”App和“e大连”App查询,市民本人可通过手机24小时随时随地查询名下房产信息情况。市民可通过手机下载“辽事通”App和“e大连”App,注册登录后选择“不动产查询”模块按照操作指南查询下载查询证明。网上申请查询个人住房信息采用实名制,查询人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实名注册,经人脸识别认证后方可查询。查询范围为大连市全市,查询人仅能查询本人名下的房屋信息。线上查询登记信息查询结果与大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人工窗口及大厅内自助查询机打印结果具有同等效力。


市内四区不动产权证书可免费邮寄


一位网友表示,近日到市不动产登记大厅办理了不动产登记业务,因工作原因急需前往外地,无法及时取证。遇到这种情况能否通过邮寄方式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嘉宾表示,根据《不动产权证书领取相关规定》,权利人应当持身份证件、领证回执到不动产登记大厅发证窗口领取权属证书。自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公司情发生以来,为了方便市民办理业务,减少市民出行次数,市不动产登记大厅推出市内四区不动产权证书免费邮寄服务。市民办理完不动产登记业务后,如需要邮寄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可持本人身份证、领证回执到登记大厅一楼发证科室申请邮寄。填写相关申请后,快递人员将在产权证打印后第一时间送证上门。


贷款前房屋权属已发生变化的房屋要申请登记


据介绍,贷款前房屋权属已发生变化的房屋不申请登记的情况不少。根据《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产虽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属于共同所营业执照有,离婚后应当依据分割协议依法办理析产登记。但在现实中许多人离婚后以为持房屋离婚时的分割协议就放心变更了,一旦遇到房屋的转让、抵押或动迁补偿时,因房屋权证未及时变更,离婚后对方找不到、不予配合或提出其他条件,使登记陷入困境给自己带来困扰。在房屋继承时常常发生这样的情况,原权利人去世后,继承人不及时办理继承登记,多年后时过境迁,继承人可能已经发生变化,办理抵押登记或其他登记时比较麻烦。


还款后要及时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当今社会,房屋抵押作为一种融资渠道越来越普遍的出现在人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办理贷款时,金融机构会和产权人到登记机构办理抵押登记。贷款还清后,相应的也应办理抵押注销登记。但现实生活中,很少有人会及时到房屋登记机构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有的人认为不着急,什么时候办理都可以;有的人认为办不办没什么大事,反正不影响正常居住;更有甚者,认为已经到银行还清贷款了,根本无须办理抵押注销登记。上述几种做法都不可取。嘉宾提醒,办理抵押注销登记一定要及时。如果住户一直不到登记机构解除抵押,房屋将一直处于抵押状态,不能办理交易、变更等任何手续。


相关热点问题


问:贷款还清,如何网上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答:债务人结清贷款后,抵押权人和抵押人通过“互联网 抵押登记平台”共同提出抵押注销申请并提交抵押注销数据,经我中心核准无误的即完成抵押注销登记。抵押人在抵押银行提交一次手续,即可完成还款、注销抵押登记和领取权证手续。此项业务方查询系统式暂时仅适用于已经实现与“互联网 抵押登记平台”对接的金融机构,下一步营业执照将面向全市金融机构展开。


问:在自家小区地下车库购买了一个开敞式停车位,由于当时地下车库正在施工,无法到现场实地选购,售楼处只提供了施工图纸,并告知停车位的面积和对应楼号位置,工程公司竣工后,售楼处告知购买的车位只能租赁,无法办理查询系统产权,这是为什么?


答:我市规定下列三种情形不给予地下停车位办理产权:一是停车位区域周边或上方有明显障碍物并且高度不适合停车的,如水泥柱、空调机或各种管线;二是有外露的管道、阀门、公共前室、消防器材、电控箱等旁边设置的停车位,影响设施功能使用的;三是地下人防工程内的停车位。如果购房人车位存在上述三种情况之一,将不能正常办理产权。建议购房人选购地下车位时既要看施工图纸又要进行实地查看,尽量不要选择上述三种不能办理产权的车位。


问:想要将名下的一套房产赠与给父母,直系亲属间的房屋赠与是否需要办理购房资格证明?如何办理?


问:几年前在银行贷款买了一套二手房,今年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妻子提出把她的名字加到产权证上。房子是婚前财产,还有银行贷款没有还清,这样的情况,可否增加妻子为房屋共有权人,是不是需要交税呢?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4]4号文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双方约定、变更共有份额的,免征契税。在不动产登记机构的日常登记业务中,近年来一个热点的问题就是依夫妻关系增加共有权人。解决李先生的问题很简单。婚前财产原登记在一人名下,申请增加配偶为共有人的,夫妻双方可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依夫妻关系增加共有人变更登记,大连市提供不动产权证、身份证件、户口簿以及相关婚姻证件。若房屋有抵押贷款,需征得抵押权人(即贷款银行)同意。夫妻双方及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办理登记,办理登记时抵押权人应提供他项权证、同意办理抵押变更的情况说明等材料。该业务不需要缴纳税费,仅收取登记费。


问:儿子能代替父亲卖房吗?如果不能,地址提供变更医院的医学证明认定父亲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后,儿子能作为监护人卖房吗?


答:《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申请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由其近亲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向该公民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认定一个人是否具备民事行为能力是非常严肃的事情。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对于公民是否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应由法院进行认定。认定后,可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对其财产进行大连市处分。不动产登记机构不能仅凭当事人亲属的陈述或者医学证明认定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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