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海外公司注册 >

审计人员的职能变化(内部审计职能的发展变化)

本报两会报道组 邢萌


严把出入口


促进资本市场优胜劣汰


近年来,随着注册制改革深入推进,A股新股上市数量及融资规模屡创新高,为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带来更多业务机会,同时也对其执业质量和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21年沪深交易所A股累计筹资16743亿元,比上年增加1326亿元。沪深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上市A股481只,筹资5351亿元,比上年增加609亿元,其中科创板股票162只,筹资2029亿元。沪深交易所A股再融资11391亿元,比上年增加717亿元。北京证券交易所开市后发展新公开发行股票11只,筹资21亿元。全年各类主体通过沪深交易所发行债券筹资86553发展亿元,比上年增加1776亿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6932家,全年挂牌公司累计股票筹资260亿元。


注册制下,作为资本市场的“看门人”,把好出入口成为审计机构的职责所在。


“审计机构应当主动压实自身职责,全面提升与注册制相匹配的理念、组织和能力。”全国人大代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朱建弟对《证券日职能报》记者表内部审计示,审计机构通过为拟发行上市主体和上市公司提供高质量专业服务,推动相关主体强化信息披露,把资源配置的决策权真正交还给市场,协助监管机构把好注册制下资本市场的“入口关”,打开“出口”让劣质公司及时退市,有利于推动实现注册制下上市公司优胜劣汰和质量提升以及资本市场的高效健康运行。


“资本市内部审计场将更加依赖审计机构来保障信息披露质量、维护投资者利益。审计机构应把好‘入口关’,坚持只向诚信客户提供服务,承接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应以不超越自身的专业胜任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为前提。”全国政协委员、德勤中国副首席执行官蒋颖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与此同时,审计机构在强调外修的同时也应注重内修。为适应注册制改革新要求,加强专业能力建设、提高执业水平也成为审计机构的必修课。


“资本市场中,中介机构是市场投融资活动的重要参与主体,也是信息披露、投资者保护制度得以有效实施的‘看门人’。从审批制到核准制再到注册制,资本市场对中介机构的责任要求和能力要求与日俱增。”全国政协委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国俊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他进一步表示职能,一方面,注册制对发行人的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另一方面,注册制下发行人的多样性,对审计机构的执业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会计师不但要在财务和审计领域做到非常专业,而且要看得懂科技创新行业的业务模式的和盈利模式,尤其需要具备专业的信息系统及数据审计胜任能力。


此外,记者从接近监管层人士处获悉,注册制下审计机构在提升执业质量的同时还应进一步提升廉洁风险防控的自觉性,加强内部管理,坚持独立性原则,恪守职业道德守则,合理发表专业意见,执行签字会计师和关键审计合伙人按期限轮换制度,做到不因偏见、利益冲突或他人的不当干预而影响职业判断,不配合审计客户财务造假或隐瞒真实财务状况。


切实提高审计质量


持续优化审计生态


随着注册制改革不断深入,我国资本市场审计生态正在发生积极变化,风险意识持续强化,质量管理稳步加强,市场风险得到积极化解,审计质量不断提升。


近年来,在提高审计质量上,监管力度不断强化,违法成本显著上升,进一步倒逼审计质量提升。新证券法大幅提升审计违法违规成本,首单证券特别代表人诉讼落地,《刑法修正案(十一)》强化对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刑事责任追究,实现了对审计违法行为行政、民事、刑事立体追责。审计人员审计机构普遍意识到提升审计质量至关重要,主动采取措施加强质量管理,防范审计失败。


“审计机构应主动拥抱监管、遵从监管,包括如实向监管部门报送信的息,接受监管部门对于审计质量的监督和检查。”蒋颖说。


在增强风险意识上,审计机构承接业务更为审慎,对高风险公司避而远之,加快出清市场变化潜在风险。据悉,截至目前,至少有11家上市公司尚未聘请到2021年年报审计机构,反映出审计机构对审计风险形成共识,承接高风险审计业务更为谨慎,风险意识进一步提高。


在化解风险上,审计机构助力上市公司完善内部治理,积极化解潜在风险,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张国俊表示,审计机构可以通过专业化服务推动企业在业务运营方面把控风险、提质增效、稳健发展。同时,也可以审计人员推动企业持续提升财务合规水平,包括推动企业梳理财务领域的内部控制关键节点,完善相关治理体系和内部控制,确保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关键内控设计合理、运行有效,以及企业编制财务报告的真实变化公允、遵循会计准则、符合披露规则等。


朱建弟建议,在审计机构归位尽责的同时,应继续强化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强化规范上市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以及加大对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的实控人、董监高和协同造假者的惩戒力度,推动发行人和上市公司减少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推动资本市场生态持续优化。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