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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税率取值(建筑工程行业增值税税率)


一、住建部重新定义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


2019年1月3日,住建部重新定义“施工发包与承包的违法行为”。发布《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并废止旧条例。



《办法》中,重新定义的内容包含:违法发包、转包、挂靠、违法分包四大类。


二、税改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增值税实质性减税,3月2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公告显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税改后,建筑业应注意的5个风险点:


1、“甲供工程”进项税额抵扣的风险点


2、销售自产货行业物同时提供建筑服务的风险点


3、取得分包方的自产货物差额征税风险点


4、混合销售货物增值税处理的风险点


5、货物用于简易计税项目进项税抵扣的风险点


三、新《建筑法》


2019年4月23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九号),修订《建筑法》《消防法》等八部法律,除《商标法》外,其他法律的修改条款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建筑法》迎来大变化:进一步压缩施工许可证审批时限,优化了申领施税率工许可证的条件


四、建筑业新规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68-2018,自2019年4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2.1、3.3.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同时废止。


1、与《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1税率53-2008进行了全面协调;


2、调整了建筑结构安全度的设置水平,提高了相关作用分项系数的取值,并对作用的基本组合,取消了原标准当永久荷载效应为主时起控制作用的组合式;


3、增加了地震设计状况,并增值税对建筑结构抗震设计,引入了“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设计理念;


4、完善了既有取值结构可靠性评定的规定;


5、新增了结构整体稳固取值性设计的相关规定;


6、新增了结构耐久性极限状态设计的相关规定等。


《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18发布,新标准自2019年4月1日起实施,最引人注意的变化是:


  • 恒荷载分项系数由1.2调整到1.3;
  • 活荷载分项系数由1.4调整到1.5。

也就是说这一影响将会改变建筑钢筋含量:


  • 普通住宅钢筋含量将增加5%;
  • 地下车库钢筋含量将增加10%。

五、欠薪



2019年5月5日,国务院出台《政府投资条例》,明确要求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于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7月8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国资委联合发文,决定自2019年7月16日至8月26日,针对各类在建工程项目,及已竣工但仍存在欠薪的工程项目,全面清查。


9月4日,工信部发布《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相关问题进行明确。


10月23日,国务院正式公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该条例目的是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规范政府行为。条例中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不得已违约拖欠工程、服务等账款。


12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草案)》,强调各级政府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农民工工资。要在前期专项整治基础上,用法治手段推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六、告知承诺制


7月2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建筑工程部发布关于部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



9月16日,住建部下发通知,自9月16日起,再取消一批证明事项,涉及建造师、资质、招标、执业资格证书等建筑工程事项证明,改为书面承诺或告知。


七、取消资质


8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提及大力清理简并资质类别、等级,行业国家职业资格压减一半以上。



大幅压减企业资质资格认定事项,力争2020年底前将工程建设、测绘等领域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压减三分之一以上。


凡是能由市场机制调节的一律取消,对保留的事项要精简增值税资质类别、归并等级设置。


推动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分批调整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政府不再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2020年底前将国家职业资格数量再压减一半以上。


八、施工安全


11月2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应急管理部发布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企业人员处罚的意见。



1、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建筑施工企业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吊销责任人员从业资格。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3、依法加大责任人员问责力度;


4、依法强化责任人员刑事责任追究。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义务。


5、强化责任人员失信惩戒。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急管理主管部门要积极推进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和诚信“黑名单”制度。


九、招投标大变革


国家发展改革委12月3日公布《招标投标法》大修草案。



修订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八个方面:


1、推进招投标领域简政放权。取消企业投资项目招标方案核准、自行招标备案等多项事前核准、备案事项,更多采用事中事后监管,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2、提高招投标公开透明度和规范化水平。大幅增加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标公示等应当载明的事项范围。


3、落实招标人自主权。


4、提高招投标效率。


5、解决低质低价中标问题。


6、充分发挥招投标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功能。


7、为招投标实践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明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遴选社会资本方有关招标要求。扩大了允许自然人投标的项目范围。


8、加强和创新招投标监管。对现行《招标投标法》未规定的招标终止、异议与投诉处理程序、招标档案管理、投标担保和履约担保等基本制度作了补充规定,对法律实施过程中有关方面理解和执行上存在疑问的规定作了进一步明确。


十、证照分离


11月3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从2019年12月1日起,在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海南、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等自由贸易试验区,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3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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