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法律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183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高收入人群取得收入的来源和种类不一样,不仅仅是工资收入。工资收入最高45%的税率也的确令人捉急。那么高收入人群怎么样合理筹划而能合理进行个人税务筹划呢?
首先说人数。你所说的两千八百万是按照工资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人数。《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其次我们都知道,个人所得税从分类上来说,主要分为6大模块 :
工资、薪金所得(3%-45%的税率)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5%-35%的税率)
劳务报酬所得(20%-40%的税率)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20%税率)
偶然所得(20%税率)
其他所得(20%税率)
每种所得的计税基数各有不同。
另外,在聊具体合理筹划前,我们再说下企业类型和缴纳税金种类和方式。
中国的企业,常见的有有限公司公司,就大家通常所说的某某有限公司,交的是按利润交25%企业所得税,分红到股东个人手里时,还要再交个20%的个人所得税。税负约40%左右。而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不交企业所得税,只交个人所得税。这就省了一道税。且对于个人独资企业而言,很多情况交税方式会是核定征收。核定征收的意思是税务局认为你利润不能算准确,干脆就按收入的一定利润率帮你核定收吧。
举例如下:
例:一家有限公司,收入500万
-成本200万
-费用100万
=利润 200万
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50万!
分红缴纳个人所得税=30万!
实际到股东手里=120万!税负接近40%
如果这个企业不是有限公司,而是个人独资企业,且核定征收,综合税负7%,35万。比80万少很多。
有了上述解释,咱们说下高收入人群多收入来源的怎样筹划下可以进行合理税务筹划?
比如一个王总,是一家国际咨询公司(所谓的像大火的电视剧前半生里的贺涵、唐晶所在一样的公司)中国区合伙人,平时每月工资20万,每月有提成,此外还有合伙人年底分红,每年分个几百万。正常情况下,王总每月收入不低于60万。
目前老王每月的纳税额=(600000-3500)*45%-13505=254920元
如果王总个人成立个人独资企业某某咨询中心,每月由咨询中心向国际咨询公司开咨询费40万 。
该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综合税负最多7%计算,40万*7%=2.8万
工资收入,应纳个税金额=(200000-3500)*45%-13505=74920元
通过模式改变,和改变获取收入类型,王总每月只要交74920 28000=102920.
每月少交近15万!
如果工资收入再低点,都变成其他收入,税金交的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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