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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管理法法律快车(中国房地产管理法最新)

海外置业,未来的遗产税是一笔大支出


吃瓜的群众就是爱操心,最近各大城市“闹离婚”的事情有点多。对于夫妻俩国内房产的“分家”方式,《婚姻法》已经有详尽的规定。随着海外置业的增多,两人在国外购买的房产,又该如何“分家”呢?


房产在哪里, 就按照当地法律处置


依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我国法院受理的离婚以及因离婚引起的财产分割,适用我国法律。而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所以,假如是国外房产,我国法院不能对该财产进行处理。当事人可以在房产所在国家的当地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将房产变卖折现后归国再以中国法律进行分割。


土豪看过来,海外房产如何保护


目前,到海外置业的“土豪”越来越多,下面便以海外置业比较热门的国家——美国为例,让读者大致了解海外置业需要关注的问题。


一、个人购房


这种方式简单、成本低,业主对房产的控制权更强。但如果打算未来传承给子女,要考虑遗产税。美国公民遗产税的免税额是545万美元,外国公民只有6万美元。


二、联名购房


联名购房又分以下两种情况:


一种是jointtenancy(联合共有)。曾经闹得沸沸扬扬的王宝强离婚事件,他们在美国便是采取这种方式购房,并签订了“只留给活人”的条款,其实这个条款并非“阴谋论”,而是最常用的联合共有产权的一种。假如一方去世,产权会自动转移给另一方。


另一种是tenancy in common,如果一方去世,产权则转移给去世一方的家人。


所以,普通夫妻或家人关系多数会选用joint tenancy,而非夫妻关系的合伙人则多数选用tenancy incommon。


三、公司购房


也有很多人以公司的名义购房。相对来说,把房子写在公司名下,贷款会稍微复杂,房子的盈利或亏损,也归于公司的盈利或亏损。房子的传承非常简单,只要填一张表,更改股东和董事就可以解决。


四、设立信托


假如你的海外置业达到一定的规模,也可以考虑设立信托这种方式。设立信托有很多种,家庭信托是家庭常用的一种形式。


还记得传奇女人邓文迪吗?她与传媒大亨默多克离婚的时候,全世界都在猜测邓文迪至少会分掉默多克一半的身家。但结果是,邓文迪只分到两套房产,两个女儿成为870万美金基金的受益人,默多克离婚后仍坐拥139亿美元身家。默多克靠的就是信托这个秘密武器。


家族信托最重要的作用是可以进行隔离保护,在设立家族信托时,只需要财产所有权人单方委托办理,无需将来的配偶同意和知晓。受益人的预设不仅保密,而且灵活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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