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主要针对加计扣除的时长和限额计算方法等进行企业所得税优惠,符合条件的企业在10月就能够享受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但由于政策刚实施,申报表有所改变,且财务人员对政策也是一知半解,如不能充分理解并利用好政策,将给企业经营带来不小的损失。
山西汾西矿业集团南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便是国家税务总局灵石县税务局把服务向前推进,提前服务的企业之一。
国家税务总局灵石县税务局南关税务分局局长郝志新说:“在国庆前期我们已经提前提醒纳税人备足发票,不要耽误生产经营。针对这种享受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我们在征期之前就点对点向他们宣传政策,保证减税降费政策应享尽享。同时,我们还成立了应急小组,保证国庆期间服务不打烊,优惠政策及时落实。”
(郭苗 原乾雄)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