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延续实施外征收籍个人个人所得税津补贴等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3号
为进一步减纳税轻纳税人负个人所得税担,现申报表将延核定续实施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公告如下:
《财政我国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期限惠政策衔核定接问题的通申报表知我国》(财税〔2018〕164号)规定的纳税外籍期限个人有关征收津补贴优惠政策、中央企业负责人任期激励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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