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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计算(高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


企业研发活动是指具有明确创新目标、系统组织形式但研发结果不确定的活动。财税[2015]119号文件对企业研发活动进行了界定。研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


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比例


根据财税[2018]99号《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高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比例在税前摊(销。


二、研发费用归集的会计核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加计扣除三个口径


目前研发费用归集有三个口径,一是会计核算口径,由《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研发费用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财企[2007)194号)规范;扣除二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口径,由《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高新〕195号)规范;三是加计扣除税收规定口径,由财税〔2015〕119号文件和97号公告、40号公告规范。


1、是会计口径的研发费用,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准确核算研发活动支出,而企业研发活动是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自行判断的,除该项活动应属于研发活动外,并无过多限制条件。


2、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口径的研发费用,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判断企业研发投入强度、科技实力是否达到高新技术企业标准,因此对人员费用、其他费用等方面有一定的限制。


3、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口径的研发费用,其主要目的是为了细化哪些研发费用可以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引导企业加大核心研发投入,因此政策口径最小。可加计范围针对企业核心研发投入,主要包括研发直接投入和相关性较高的费用,对其他费用有定的比例限制。应关注的是,允许扣除的研发费用范围采取的是加计正列举方式,即政策规定中没有列举的加计扣除项目,不可以享受加计扣除优惠。


三、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1.人员人工费用。


指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计算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2.直接投入费用。


指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用于中费用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高企业品、样机及一般研发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扣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


3.折旧费用。


指用于研发活动的位器、设备的折旧费。


4.无形资产摊销。


指用于研发活动企业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5.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6.其他相关企业费用。


指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科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费用理费,差旅费、会议费、职工福利费、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此项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开发费用总额的10%。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高新总局规定的其他费用。


四、特殊收入应扣减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可按规定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实务中常有已归集计入研发费用、但在当期取得的研发过程中形成的下脚料、残次品、中间试制品等特殊收入,此类收入均为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收入,应冲减对应的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为简便操作,企业取得研发过程中形成的下脚料、残次品、中间式制品等特殊收入,在计算确认收入当年的加加计计扣除研发费用时,应从已归集(研发费比例用中扣减该特殊收入,不足扣减的,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按零计算。


五、案例


应)扣减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的特殊收入计算何时计高算扣除?

高企业

答:企业取得研发过程中形成的下脚料、残次品、中间试制品等特殊收入,在计算确认收入当年的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时,应从已归集研发费用中扣减该特殊收入,不足扣减的,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按零计算。


例:A公司2017年研发X研发X工艺技术,发生费用化的研发费用500元(均符合加计扣除相关规定),当年处置以前年度研发过程中形成下脚料、残次品、中间试制品一批,取得收入100万元,则2017年度A公司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为400万元(500万元-100万元),加计扣除额为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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