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信用体系的日益健全,个人所国家税得税务局税纳税记录应用也越来越广泛。为切实做好纳总局税人服务工作,税务局市税务部门持续扩大“非接触式”业务服务范围。自20总局20年3月3日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网上开具功能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正式上线,自然人纳税人可自行网上开具本人2019年及以后年度的个人所税务得税纳税明细记录。
市税务部门所得税科章相关负责人介绍,纳税人只需登录“自然人电子新规税务局新规”,国家或者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首页选上传择国家“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在“特色应用”功能模块下选择“纳税记录开国税具”,根据需要选择申报日期,输入随机验江苏证码后,生成纳税记录,就可以下载打印了。
“2019年以前,税务部门为自然人纳国税税人开具的税务是《完税证电子明》,发票而现江苏在通过新系统开具的是《纳税记录》。”市税务部门所得税科相关负责人表示,两者具有同等效力,即2019上传年1月1日及以后的个人所得税缴(退)税情况证明为《纳国家税税记录》;2018年12月31日及以前的个人所得税缴(退)电子税发票情况证明为《完税证明》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