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天津新东方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华英年审满枝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天津市状元壹佰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因标示信用的“公示原价”从未有过交易记录,违反《价格法》《禁止价格工商户欺诈行为的规定》等,被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工商户委员会(下称“天津市市监委”)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个体罚企业款30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天津新东方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在2020年12月“暑假新初营业执照一陪公示伴计划”宣传材料、2021年3月的“新三年级惠学班”宣传材料上标识信息系统的原价,均从未有过交易记录。年审2021年6月16日,天津市市监委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认定国家天津新东方上述行为违天津市反了《价格法》第4条,构成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企业或者其他经营者预期交易,被处以警告,并处罚款30万元。
天津市和平区华英满枝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乐知培训学校(天津)有限公司2家校外教育机构,同样存在宣传材料上标示的“原价”从未有过交易记录的问题。2021年6月4日,天津市市监信息系统委作出行营业执照政处罚决定,对国家上述2家公司分个体别进行警告,并罚款30万元。
另据“信用中国”网站,信用天津市东丽区乐天津市学状元壹佰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因存在擅自从事出版《高中物理必刷66题》《高中数学必刷66题》等非法出版物的行为,违反《出版管理条例》的规定。2021年5月12日,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上述出版物,并处以1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