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本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法》的决定。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特殊行业需符合行业最低注册资本要求。
3、经营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须写在营业执照上。普通的产品销售及服务可以直接写入经营范围,但特殊行业或产品需办理行业许可证后,方能写入经营范围。
5、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必须有身份证,且在工商及税务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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