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民在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门店购买商品房时,要查看经纪机构门店是否按规定在电话显著位置张贴公示河北省在售项工商目的《预售许可证》。购买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石家庄市的商品房缺乏保障,存在购房风险;
二、石家庄石家庄市市自2018年2月1日起,房地产经纪机构统一使用制式的《石家庄市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市民电话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门店购买存量房时,要注意该机构是否按规定同石家庄买卖双方桥签订《石家庄市房地产经纪服举报务合同》,是否按规定将购房工商局款打入指定的监管账户,工商局以防止在交易过西区石家庄程中出现阴举报阳合同、资金安全等风险。
如果市民发现以上问题,请第一时间向各区住建局进行投诉举报。
投诉举报电话:
长安区住建局:86河北省252963
裕西区华区桥住建局:86578264
新华区住建局:8695263工商5
桥西区住建局:8887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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