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打拼快20年的阿邓怎么都没有预料到,自己在商业上算是叱诧风云半辈子,结果到了晚年却在一个女人身上栽了跟头。
“男人40一支花”,何况是身家过亿的阿邓,简直就是一朵“金花”。于是,俗套的故事就这么发生了,霸道总裁遇见小娇妻。
好景不长,平静的夫妻生活在2014年出现了大转折。
虽然生气,但阿邓想到自己现在都50来岁了,不能再折腾了,自己儿女还没成年,应该给孩子一个完整家。他找到小芳,警告她收敛点,看在往日情分上,自己不会跟她离婚。
要斗就要斗到底,怒不可遏的阿邓直接找到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委托申茵律师团全权负责此案。但让阿邓没想到的是,这场豪门官司一打就是四年。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豪门恩怨发展到这一步,家族的人看不过去了。阿邓的亲朋好友劝俩人调解算了。家人们轮番劝说,邓先生最后选择和小芳签订《和解协议》,将他名下的两套房产和两间店铺约定归属小芳,并办理了过户手续。
责编:刘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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