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表示,根据《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十七条第八款的规定:违反宪法基本原则和有关基本法律制度实施其他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第二章第二十三条第四款规定:在知情的情况下,将本人使用的账号转让、租借给他人不正当使用,或者盗用他人、组织的账号、密码,造成不良影响的,除赔偿损失外,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根据《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十七条笫八款及第二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给予伍某、谢某飞、刘某根留校察看处分,给予易某柱严重警告处分。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表示,被处分的学生如对本处分有异议,可以在接到该处分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如未在申诉期内提出申诉的,学院不再受理。
据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网站介绍,中南林涉外学院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学院成立于2002年6月,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先后获“中国十大品牌独立学院”“中国教育教学示范院校”“全国先进独立学院”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