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发布的《商业银行股权托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提高银行股权信息透明度与股权管理水平起着关键作用。按照规定,今年6月底是银行完成股权托管的截止日期。进入7月份,已有十余个省份陆续披露了当地非上市银行股权托管工作进展。从已公布的完成情况看,大多数省份已按要求如期完成了银行股权托管工作。
《办法》下发已一年
强化对股东穿透式管理
为了充分发挥股权托管作用,规范银行股权托管行为,提高银行股权信息透明度与股权管理水平,去年7月份,银保监会印发《办法》,明确了商业银行股权托管方式,并规定了股权托管基本业务框架。
根据规定,已经上市以及在新三板挂牌的商业银行,其股权托管工作按现有法律法规执行。非上市商业银行则可以按照市场化原则,自行选择符合条件的股权托管机构,即由符合资质条件的区域性股权市场代管。
由于已上市及在新三板挂牌的银行均在IPO或挂牌前完成了相应的股权托管及确权,因此,数量众多的非上市银行是此次《办法》规定的主要对象。目前,我国中小银行数量已突破4000家,绝大多数均为非上市银行。
董希淼表示,《办法》对商业银行股权信息进行登记,托管机构定期向监管报送信息,尽早发现问题,避免股权管理不透明现象的出现。《办法》主要针对中小型非上市银行,要求其引入第三方机构对股权进行托管,而这类银行此前出现的银行股权乱象也较为集中,包括隐瞒股权、入股资金来源不明晰、代持股权、股权层层嵌套等。众多的非上市银行在完成托管及确权后,将提升银行股权信息透明度,此前出现的部分银行股权乱象将无处可遁。
各地基本如期完成
非上市银行托管
根据与《办法》同时配套下发的《关于做好商业银行股权托管办法实施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6月底前为全国各地非上市银行完成股权托管的最终截止时间。
据《证券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7月份以来,已有包括四川、广东、湖南、贵州、江苏、青海、江西、上海、深圳、福建、天津等在内的多地披露了非上市银行股权托管的完成情况,而这一数据仍在持续更新。
上述省市的地方股权交易中心披露的情况显示,各地通过与商业银行积极沟通,优化托管工作方式,简化业务办理流程,克服了疫情影响、股东数量多、股权结构复杂等难题,大部分省市的非上市银行股权托管工作已如期完成。从而有效地协助商业银行进一步做好股东管理,配合商业银行规范股东行为。
只有部分省份银行因特殊原因,在获得当地监管部门许可的情况下暂缓托管。
根据相关规定,除了在6月底前需要完成商业银行股权托管外,股权确权也应与股权托管工作同时进行,并应于2020年6月底前完成不低于80%的股权确权,在12月底前完成全部股权的确权。而通过披露信息来看,目前多地的非上市银行确权完成比例也均达到了这一要求。
业内人士指出,在非上市银行陆续如期完成股权托管和确权后,在帮助商业银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的同时,也为加快资本补充、登陆更高层次资本市场创造条件。
本文源自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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