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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阳江苏银行是哪个开户行(泗阳江苏银行有多少个网点)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3711001001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泗阳县城北片区人民路东侧,泰山路北侧。


1.2 工程规模:


总用地面积约92176平方米,项目主体为14幢26层住宅楼,总建筑面积约27万平方米,其中地下(含人防)建筑面积约5.5万平方米。


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


一期工程为千山路以南,泰山路以北,建筑面积约17.3万平方米;


二期工程为千山路以北,华山路以南,建筑面积约 9.7万平方米。


具体详见规划设计方案。


1.3 设计周期:(1)一期工程在签订合同后50日历天内,提交具备图审条件的勘察报告和所有施工图纸。(2)二期工程的勘察及施工图设计工作待招标人通知后进行,并在30日历天内,提交具备图审条件的勘察报告和所有施工图纸。


1.4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国家规范及招标人要求的深度,符合江苏省及宿迁市(宿建办发(2018)44号)有关“三板(即预制混凝土楼板、预制混凝土楼梯板、预制混凝土内墙板)”设计相关规定,并能够通过图审部门及相关专业部门的审查。


1.5 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


根据工程建设分两期付款:


一期工程勘察及建筑施工图(含人防施工图)完成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付一期工程设计费的50%,一期工程的配套施工图完成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付一期工程设计费的20%,一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清一期工程设计费的余款。


二期工程设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同一期工程。


1.6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按经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完成泗阳县泰山花苑小区建设项目的勘察、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配套设施施工图设计等,及施工现场全程技术服务。具体包括以下招标内容(但不限定):


1.6.1勘察工作:对本项目红线图内范围进行地形、地质勘察,出具建筑工程设计和图审所需要的勘察报告。


1.6.2施工图设计工作包含以下内容,但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建筑工程〔桩基(含试桩)、基坑支护、基础、土建工程(含预制混凝土楼板、预制混凝土楼梯板、预制混凝土内墙板结构设计)〕;


(2)人防工程;


(3)室外装修及建筑物内公共部位装修;


(4)电气工程(建筑物内强、弱电及其布管布线、灯具照明、开关插座、防雷接地、桥架、及相应的变(输)配电设备等);


(5)电力电气工程(含电力规划、配电房、电力部门主干线至配电房和变电所、公建用电、变电所(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等)、及室外所有电力管网和变(输)配电设备;


(6)室内给排水,满足所有使用功能要求的生活给水系统、雨污水系统、太阳能及其管道敷设(含保温)、给排水管道敷设(含保温)、生活水箱(含保温及连接配件),及其他相关管网和设备;


(7)消防及消防水系统(含泵房、消防水池、消防喷淋、消防联动、消火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火灾漏电报警系统、集中应急电源照明控制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及室内外相应管网和设备);


(8)地下室及人防工程的新风及通风防排烟系统,及相关室内外相应管网和设备;


(9)室内外弱电系统(含通信(移动、联通、电信)、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防范监控系统、广播音响系统、能耗监测系统及上述全部内容所包含的室内外相应管网和设备)


(10)室内外有线电视管网及其设备;


(11)配套的室外给排水、雨污管网、道路、标识标线、绿化种植、景观、铺装、小品构造、及其配套工程;


(12)亮化照明(路灯、景观、楼宇);


(13)围墙、大门;


(14)电梯(含井道尺寸、电梯功能、电梯载重、速度、停靠层、控制方式、数量、提升高度、是否有机房等采购、安装电梯所必须的参数);


(15)绿色建筑专业工程(含雨水回收、太阳能等);


(16)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相关内容。


(17)上述设计内容中水、电、路、消防、智能化、通讯等市政基础设施(含相关措施项目专业工程)工程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连接设计。


1.6.3本项目分两期建设,16.2中设计内容涉及系统完整性的,必须保证每期建设内容的完整和独立,两期工程不得存在相互兼容。


1.6.4凡涉及专项设计所产生的设计费由项目中标人承担,招标人视其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另行支付。


(1)项目中涉及电力规划、强电工程设计,必须通过电力相关管理专业部门审查,其设计费无论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是否考虑,招标人视其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另行支付。


(2)项目中涉及供水工程设计,必须通过水务相关管理专业部门审查,其设计费无论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是否考虑,招标人视其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另行支付。


(3)项目中涉及的“三网及公安技防系统”相关设计,必须通过相关管理专业部门审查,其设计费无论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是否考虑,招标人视其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另行支付。


(4)项目中涉及的“绿化专业”相关设计,必须通过园林相关管理专业部门审查,其设计费无论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是否考虑,招标人视其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另行支付。


(5)项目中涉及的“排水、道路、路灯等配套工程”相关设计,必须通过泗阳县相关管理专业部门审查,其设计费无论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是否考虑,招标人视其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另行支付。


1.6.5图审部门及相关专业部门要求的所有资料和招标文件与本合同要求的其他资料。并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程、图纸审批工作。


1.6.6施工图设计交底、施工现场全程技术服务、施工过程中的可能变更、和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项目缺陷责任期的设计服务、招标人认为的必须的工作。


1.6.7其它为完成本合同及实现工程的预期目的,所应完成的任何工作,包括合同中虽未提及但经合理推断将对工程的稳定、完整或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需的全部工作。


1.7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投标人在投标时,采用“单位建筑面积设计费”方式报价。招标控制价为23.5元/㎡,高于此控制价作废标处理。结算时的面积以《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计算的建筑面积为准。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综合评估法;


□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


4.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否。


4.3.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3.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3.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


4.3.4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3.5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3.6其它要求。


4.4其他条件:


4.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4.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3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4.3.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4.3.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4.4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项目负责人办理的养老保险证明,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投标人当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或者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截图为准,提供此截图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保部门的官方查询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身份证号、注册编号、密码或验证码等可以登录、查询的全部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如因社保部门原因不能从官方网址查询的,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后方可进行官方电话查询,全国统一查询电话:12333(必须明确查询步骤、查询信息),但如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若投标人为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所属的国有设计院企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参与人员”无法提供上述格式的社保证明,则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以确认“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与人员”是投标人所属单位的正式员工:


(1)投标人的“上级主管部门”为投标人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参与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保险证明以投标人当地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或者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会保险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截图为准,提供此截图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保部门的官方查询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身份证号、注册编号、密码或验证码等可以登录、查询的全部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投标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投标人为其“所属单位”证明原件扫描件;


(3)投标人出具投标人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参与人员”,其工作关系在投标人单位中的证明原件扫描件。


(4)投标人提供的材料不能反映上述(1)~(3)要求的,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4.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4.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4.5.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4.5.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4.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4.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4.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4.5.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4.5.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4.6企业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且信用报告不低于70分。经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请到诚信宿迁网“宿迁市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专栏”查询。;


4.4.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4.8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支付等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转出。


户名: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泗阳支行


帐号:由系统随机生成,各投标人的每个标段均不同,请各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


易平台投标人业务系统,点击“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模块中对应已报名的标段查询。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万元。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3月02日 08:30至2020年03月06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


5.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03月24日 09:0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招标人名称:泗阳县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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