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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业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行(同业银行结算账户可以开立哪些账户性质的账户)

今年以来,银行票据大案一个接着一个,农业银行39.15亿、中信银行9.69亿、天津银行7.86亿、宁波银行32亿、广发银行9亿、工商与恒丰银行的13亿…… 已经快要可以召唤神龙了。


这里所提到的票据案,所指的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俗称“银票”,也就是说承兑到期,持票人拿着银票到开票行,开票行就必须无条件兑付。


从纸质票到电子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几乎等同于钱的银票,是怎么做到爆出这么多“黑天鹅”呢?甚至这一次连工行都没放过。


国有银行老大哥也中招


8月11日,有知情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表示,不法分子利用虚假材料和公章,在工行廊坊分行开设了河南焦作中旅银行的同业账户,并以焦作中旅银行为承兑行,利用工行电票系统代理接入的方式开具13亿电票,最终该电票辗转到恒丰银行转贴现。


恒丰银行在其内部定期排查中发现了疑点,在向焦作中旅银行核对时遭到对方否认,恒丰银行随即报警并将相关情况报送监管部门。


对此,恒丰银行方面回应称,“我们当时做这笔转贴现业务时,也没想到会遇到被骗的情况。相比于纸票,电票还是比较规范的,而且这个票据的开户行是国有大行,有大行的信用背书,当时觉得还是挺安全的。”


对此,工商银行河北廊坊分行相关负责人向网易财经回应称,焦作中旅银行在该行开立的同业账户存在资金异常变动的情况,已对其采取紧急冻结措施,并将相关情况通报了票据转贴现买入行。


作案手法引人深思


与此前票据案不同的是,这次涉及工商银行廊坊银行的骗签票为电票。


相对规范的电票,可以避免纸票存在的损毁丢失、人为伪造变造等风险。像此前简单粗暴的农行票据变报纸事件,在电票时代可以完全被避免。监管部门除力推电票外,同时还在酝酿成立票交所。那么,相对安全的电票,此次又是如何出的问题?


有知情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表示,传工商银行廊坊分行在为“焦作中旅银行”开立同业户时,未严格进行法人面签。最终导致不法分子利用虚假材料成功开户。


也有消息称,利用虚假材料开户的人士疑为焦作中旅银行的离职员工,此前就对该行情况非常熟悉,甚至知道该行印章的暗记,因此伪造的材料和印章很逼真。


不过,银行方面并未对此类猜测做出回应。但是不难看出的是,此次票案正是祸起“同业户”。


央行曾在2014年6月末下发了《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人民币同业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通知》(银发 【2014】178号)中提出:“执行同一银行分支机构首次开户面签制度,由开户银行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亲见存款银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开户申请书和银行账户管理协议上签名确认。”



那么当时,究竟是谁作为焦作中旅银行的法定代表人,又是谁和谁共同亲眼见证了签名确认呢?想必,这一切都会很快水落石出。而“同业户”日子,也不会好过太久了。


纸票的黑历史


“黑天鹅”票据案最终将会由谁买单?那些或蒸发在股市,或最终流入个人口袋的钱,能否被追回?


1月22日,农行北京分行的39.15亿元票据变报纸;


1月28日,中信银行兰州分行9.69亿票据出现风险,系“内鬼”伙同他人造假;


4月8日,天津银行上海分行票据买入返售业务发生7.86亿元风险资金;


7月7日,宁波银行自查发现有员工违规办理票据业务32亿元;


8月7日,广发银行9亿票据“跑单”被挪用;


网络上还流传着票据的几种高级玩法,通过伪造贸易合同、虚开贸易发票、打点疏通关系后实现的“银票空转”,频繁票滚票,将银票由支付工具演变成杠杆工具。


还有“一票多兑”“一票多贴”…… 这些行为均已严重触犯法律,而2016年上半年的六起惊雷中,我们还看到了“内鬼”协助造假以及违规,法律必会严惩不法分子,但由此也不由得引发我们对于真实票据行业风险的思考。


彻查与监管


中国社科院金融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表示,主要是因为票据业务短期发展过快,但是与之相适应的风险管控手段并没有跟上发展步伐,导致票据中介盛行、违规操作频发。


5月,央行联合银监会发布《关于加强票据业务监管促进票据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强化票据业务内控管理,坚持贸易真实性要求,严禁资金空转,严格规范同业账户管理。


7月,中国银监会办公厅下发《关于全面开展银行业“两个加强、两个遏制”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开展金融机构自查与监管检查。



很多金融工具设立的初衷是好的,但总有那么些人妄想借机暴富,真当自己可以瞒天过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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