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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银行水晶城支行开户号(中国建设银行水晶城支行)


兴宁区法院


拍卖公告


本院定于2016年12月26日10:00至2016年12月27日10:00(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拍卖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771/08,户名: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进行网络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南宁市青秀区园湖南路4号A楼2单元404号房(按现状拍卖)。


起拍价:790626元,保证金15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


二、拍卖标的基本状况:


拍品对象坐落于南宁市青秀区园湖南路4号A楼2单元404号房,建筑面积是105.80平方米。


拍品所在建筑物为一幢8层混合结构的住宅楼,据调查建于1996年。拍品对象位于第4层,层高约为3米,楼宇外墙为干粘石饰面,供水和排水均采用钢管,供水方式为市政自来水直供用户,排水方式为雨污合流,由市政电网供电。拍品对象整体通风采光一般,维护保养一般,综合成新率为60%。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淘宝账户(未有淘宝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统一看样时间定在2016年12月23日10:00)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或本院官方微信订阅号“nnxnfy”查询。


拍卖咨询电话:0771-2440869小赵


看样咨询电话:0771-2440928 黄法官


联系地址:南宁市兴宁区兴和路23号兴宁区人民法院


声明:本拍卖公告严禁非本单位授权的机构或部门转载或发布消息,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一、拍卖标的: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61号佳得鑫水晶城C座2201号房(按现状拍卖)。


起拍价:180.04万元,保证金20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


二、拍卖标的基本状况:


拍品对象坐落于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61号佳得鑫水晶城C座2201号房,建筑面积是167.87平方米。


拍品对象住房房地产所在的城C座2201号房,为一栋建成于2005年的共31层、钢混结构、朝向南北的商品住宅楼。两梯五户,拍品对象位于第22层整栋楼的外墙为涂料,配有电梯,两梯五户,公用楼梯为瓷砖踏面,不锈钢扶手。入户门为拉闸门与玻璃推拉门,铝合金窗,楼地面铺瓷砖,内墙刷涂料,天棚大厅为吊顶,厨房、卫生间地面铺防滑瓷砖,墙面贴瓷砖到顶。房屋平面布局为四房两厅一厨一卫,室内水卫电照配套齐全。目前房屋空置。根据建设部有关同类钢混结构房屋耐用年限为60年的规定,并结合现场观察的维护状况,确定拍品对象的房屋综合成新率约80%,该房屋建筑物尚有剩余耐用年限约为48年。


拍卖咨询电话:0771-2440869小赵、0771-2440905李法官


看样咨询电话:0771-2440905李法官


受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6年12月14日10时30分在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21楼C座2140号本公司拍卖厅举行拍卖会,采用现场与网络同步联合拍卖方式对以下标的按现状公开拍卖:


南宁市青秀区柳沙路10号民发 · 大观天下C1栋2单元2002号房屋一套,建筑面积约149平方米。参考价94.6万元,竞买保证金20万元(备注:所有税费由买受人全部承担)。


标的展示时间、地点: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2月12日下午在标的物所在地展示。


有意竞买者请到本公司或登陆“联拍网(网址:www.LP113.com)以及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址:www.rmfysszc.gov.cn)” 查阅相关资料。


有意竞买者请将上述竞买保证金,于拍卖二日(含二日)前即2016年12月12日17时前以转账方式付至委托法院指定的账户(户名: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账号:2000 7301 0400 01237,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宁南梧大道支行),以款到账为准(建议竞买人持银行卡到委托法院刷卡缴费直接开收据)。上述标的报名竞买,须凭有效证件及收款人开具的竞买保证金收据于拍卖会前到本公司或广西区内其他拍卖公司办理竞买手续。协拍提成比例:扣除拍卖成本后佣金收入的40%。拍卖成交的,成交价款自成交之日起5日内转入上述指定账户。


本公司地址: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21楼C座2140号


本公司网站:www.zcpm.net


联系电话:13707883428(李经理)、0771-5507960


法院监督电话: 0771-2440869


广西正槌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1月29日


拍卖公告


本院定于2017年1月4日10:00至2017年1月5日10:00(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拍卖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771/08,户名: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进行网络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南宁市兴宁区东沟岭景观路临18号阳光绿城20号楼1单元304号(按现状拍卖)。


起拍价:316331元,保证金10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


二、拍卖标的基本状况:


拍品对象坐落于南宁市兴宁区东沟岭景观路临18号阳光绿城20号楼1单元304号,建筑面积是62.63平方米。


拍品对象坐落于南宁市兴宁区东沟岭景观路临18号阳光绿城,地处东州路的东面,小区东面临绿地,南面临东州路,西面临东州路,北面临东沟岭居住小区。拍品对象位于地上第3层,户型为二房一厅一厨一卫一阳台。委估房地产内外装修情况如下:外墙面刷涂料;入户门为防盗门,室内门为木门;铝合金窗;房、厅地面铺普通地砖,内墙面及顶棚面刮腻子;厨房间、卫生间地面铺地板砖,内墙面贴瓷砖至顶,顶棚面刮腻子;阳台地面为耐磨地砖,墙面及顶棚为涂料。水电到位,使用正常。该住宅房地产的主要电路采用暗线布置,水电等设备、设施使用情况正常。以上即估价人员实地查勘的建筑物实物状况,我们分析认为,建筑物维护、保养状况较好,确定其勘察成新率为76%。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统一看样时间定在2016年12月30日10:00)。


六、标的物需要办理转让登记手续的,在法院向相关部门出具法律文书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受人负担。


拍卖咨询电话:0771-2440869小赵、0771-2440950杨法官


看样咨询电话:0771-2440950杨法官


联系地址:南宁市兴宁区兴和路23号兴宁区人民法院


声明:本拍卖公告严禁非本单位授权的机构或部门转载或发布消息,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一六年十二月一日


青秀区法院


拍卖公告


(2016)青网拍字第17号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将于2016年12月22日10时00分至2016年12月23日10时00分止(延时的除外)在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71/03?spm=a213w.3065169.courtList.359.lKKNP9),户名: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梁宗均、滕伟名下共有的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西路3号世贸商城2号楼2-D-单元1202号房起拍价为人民币41.02万元,保证金:16.4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


标的物详情: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西路3号世贸商城2号楼2-D-单元1202号房,钢混结构,建筑面积74.03㎡,套内面积为53.85㎡,用途为住宅;建筑结构为钢混结构,钢混结构房地产经济耐用年限为60年,估价对象建成于2007年,已使用9年,剩余使用年限51年,根据估价遵循的谨慎原则,估价中确定房地产剩余使用年限为51年;供水、排水、供电、通信、卫生、照明、消防等系统和设备的配置齐全;层高约3米;空间布局二房二厅;维修养护情况较好,完整度较好,基本无损坏;标的物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已设定抵押登记。


被执行人罗韶微名下位于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19号金湾花城8号楼5层1-501号房起拍价为人民币58.98元,保证金:23.6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


标的物详情:拍品位于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19号金湾花城8号楼5层1-501号房,建筑面积103.13㎡,其中含公摊面积8.06㎡,用途为住宅;建筑结构为混合结构,混合结构房地产经济耐用年限为50年,估价对象建成于2003年,已使用13年,剩余使用年限37年,根据估价遵循的谨慎原则,估价中确定房地产剩余使用年限为37年;供水、排水、供电、通信、卫生、照明、消防等系统和设备的配置齐全;层高约3米;空间布局三房二厅;维修养护情况较好,完整度较好,基本无损坏;标的物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已设定抵押登记。


被执行人程志鸣、韦妍名下共有的位于南宁市青秀区仙葫大道中25号长岛800里香江45号楼2单元2-501号房起拍价为人民币53.83万元,保证金:21.5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


标的物详情:位于南宁市青秀区仙葫大道中25号长岛800里香江45号2单元2-501号房,建筑面积134.30㎡,套内面积为121.04㎡,用途为住宅;建筑结构为钢混结构,钢混结构房地产经济耐用年限为60年,估价对象建成于2007年,已使用9年,剩余使用年限51年,根据估价遵循的谨慎原则,估价中确定房地产剩余使用年限为51年;供水、排水、供电、通信、卫生、照明、消防等系统和设备的配置齐全;层高约3米;空间布局三房二厅;维修养护情况较好,完整度较好,基本无损坏;标的物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已设定抵押登记。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6年12月12日起至2016年12月16日12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 有意者可与本院联系统一组织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应在拍卖日前五个工作日内至本院司法技术鉴定办公室办理行使网上拍卖优先购买权的相关手续。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6年12月30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信银行南宁东葛支行;帐号:8113001014000033097】,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广西万宇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南宁市)广万房地估字F[2016]第665、666、667号评估报告。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0771-5679660 联系人:田警官、余警官、小覃


法院监督电话:0771-5679506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19号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rmfysszc.gov.cn)、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网(http://qxqfy.chinacourt.org)上查询。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拍卖公告


(2016)青网拍字第12-1号


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迟国森名下位于南宁市青秀区金洲路31号城市杰座2层餐厅。起拍价:15990880元,保证金:480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标的物详情:拍品位于南宁市青秀区金洲路31号城市杰座2层餐厅,建筑面积1281.57㎡,套内面积为1093.11㎡;设计用途为商业用房,实际用途为餐厅,现出租用于经营“渝家重庆火锅”使用,租期为2015.6.19-2020.6.18(抵押后);建筑结构为钢混结构;估价对象约建成于2005年,房屋保养情况较好,综合成新率约为85%;供水、排水、供电、通信、卫生、照明、防灾等系统和设备的配置齐全,性能良好;防水、保温、隔热、隔音等状况较好,东西朝向,通风、采光情况一般,日照一般;标的物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所有权人为本案被执行人迟国森;已设定抵押登记,第一抵押权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登记时间为2012年11月16日,第二抵押权人为案外人袁圆,申请抵押时间为2013年1月15日。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6年12月12日起至2016年12月16日12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或自行前往看样。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广西桂科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桂科房估[2016]字第115号。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日


拍卖公告


(2016)青网拍字第2-2号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将于2016年12月23日10时00分到2016年12月24日10时00分止(延时的除外)在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71/03?spm=a213w.3065169.courtList.359.lKKNP9),户名: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起拍价:90200元,保证金:36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标的物详情:被执行人张惠宁名下位于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16号中铁.凤岭山语城一期地下1层B10733号;规划用途为车位,实际用途为车位。该估计对象建筑结构为钢混结构,外墙刷涂料,楼面为地漆,天棚均为刮腻子;电线明装,每个车位有划线进行划分。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信达房司法评报字(2016)第023号评估报告。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0771-5737032 联系人:田警官、余警官、小覃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rmfysszc.gov.cn)、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网(http://qxqfy.chinacourt.org)上查询。


(2016)青网拍字第9-1号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将于2016年12月23日10时00分至2016年12月24日10时00分止(延时的除外)在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71/03?spm=a213w.3065169.courtList.359.lKKNP9),户名: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南宁市青秀区七星路一巷30号万昌·上海滩花园A001号车位起拍价为人民币14.4万元,保证金5.76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A002号车位起拍价为人民币14.4万元,保证金5.76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A003号车位起拍价为人民币14.4万元,保证金5.76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A019号车位起拍价为人民币14.4万元,保证金5.76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A030号车位起拍价为人民币14.4万元,保证金5.76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A031号车位起拍价为人民币14.4万元,保证金5.76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A084号车位起拍价为人民币14.4万元,保证金5.76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B042号车位起拍价为人民币13.6万元,保证金5.44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B043号车位起拍价为人民币13.6万元,保证金5.44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


标的物详情:拍品位于南宁市青秀区七星路一巷30号万昌·上海滩花园,A001号、A002号、A003号、A019号、A030号、A031号、A084号车位的规划用途为车位,面积均为38.2㎡,所在楼层:1/32;B042号、B043号车位的规划用途为车位,面积均为33.84㎡,所在楼层:-1/32。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6年12月12日起至2016年12月16日12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 有意者可与本院联系统一组织看样,也可自行前往看样。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深圳市国咨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分公司,深国咨房评字[2016]第06297号评估报告。


(2016)青网拍字第10-1号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将于2016年12月22日10时00分至2016年11月23日10时00分止(延时的除外)在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71/03?spm=a213w.3065169.courtList.359.lKKNP9),户名: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桂林市象山区凯风路86号御林湾23栋1-11、12-1号房,起拍价:880880元,保证金:352352元,增价幅度:5000元。


标的物详情:房屋建成年代为2010年,建筑成新率为85%,该房屋面积为199.12平方米,楼中楼、房屋设施设备良好、南北朝向,通风透光,交通便利,公共设施配套齐全。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南宁市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6年12月12日起至2016年12月16日12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电话咨询,由物业组织看样。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深国咨房评字[2016]第091922号评估报告。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日


上林县法院


拍卖公告


受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6年12月9日上午10时在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21楼C座2140号拍卖厅采用现场与网络同步联合拍卖方式,按现状公开拍卖如下标的:


1、上林县大丰镇民族路环卫站03幢住宅1单元01室房屋(房产证号200809500,面积105.726㎡),拍卖参考价36万元,保证金3万元。


2、上林县大丰镇实验路的房地产。房产证号200507161,建筑面积425.3㎡,土地面积80㎡,拍卖参考价180万元,保证金12万元。


有意竞买者与我公司联系咨询,或登录“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及“联拍网”(www.LP113.com)查阅。竞买者应于12月7日16时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上林县人民法院,账号:20054401040004264,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林新明支行。注明:竞买保证金),并持身份证件和保证金缴付凭证到本公司或广西区内其他拍卖公司办理竞买手续,(协拍公司提成:扣除费用后佣金收入的40%)。


法院监督电话:0771-5226229


广西佳杰得拍卖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3日


所有拍卖内容均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公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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