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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征地48号文件(贺州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贺州市国土资源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盘活存量国有建设用地、促进集约节约用地,近两年来贺州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制度。主要有《贺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预审请办法》、《贺州市人造岗石工业项目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意见》、《贺州市城区工业企业退城进园搬迁土地房屋补偿暂行办法》等,上述制度就项目用地规模、盘活存量土地等做出了具体规定。其中《贺州市人造岗石工业项目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意见》为全国首创,开创了贺州节约集约用地的新模式。


在借鉴福建水头等地人造岗石生产线用地规模的基础上(福建水头人造岗石每条生产线用地达30亩),经过深入调研,提高全市人造岗石项目准入条件,凡低于4条生产线的项目不予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严格控制人造岗石项目用地规模,核定4条生产线的项目按每条生产线不得高于20亩的用地规模。4条生产线以上的项目,每增加一条生产线,其用地规模按不高于18亩。自出台该制度以来,贺州已供应人造岗石项目2宗,共17条生产线,实际面积237亩。如参照外地经验应供地面积510亩,贺州此举得以节约用地273亩。


在盘活存量土地、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实践工作中,贺州市国土资源局还摸索出以下经验:


一是科学计划,合理分配。2015年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下达贺州市672.00公顷的盘活存量用地任务。根据任务,2015年6月24日,该局结合实际存量建设用地情况,下达了盘活存量规模指标,合理分配任务。其中市本级422公顷(八步区200公顷、平桂管理区222公顷);富川瑶族自治县100公顷;昭平县100公顷;钟山县50公顷。此外,为确保完成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下达的工作任务,该局将各县区盘活存量任务列入年度绩效考核。


二是及时汇总,更新台帐。为及时准确掌握情况,每月均对各县区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情况进行汇总、更新台帐。截止2015年8月底,全市共盘活存量建设用地153.9公顷。


三是整体统筹,加快进度。为确保完成盘活存量任务,贺州市国土资源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落实盘活用地的项目地块及措施。对2014年12月31日以前已依法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且征地工作已完成至今未供应的土地进行清理,针对可盘活存量建设用地,采取措施加快供应。同时,对照2015年土地供应计划,优先落实供应计划的征而未供项目,及时通知项目意向业主申请办理供地审批手续。对已落实项目和规划部分的急需使用土地的单位,尽快组织完善供地审批手续。


四是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组织相关科室人员集体力量,对市本级范围内历年来已供应的国有土地进行全面清理,以市政府名义发布了闲置土地处置公告。截至目前,共公告涉嫌闲置土地106宗,面积206.5公顷(折3097.5亩);已完成调查核实101宗,面积188.3公顷(折2824.5亩)。通对闲置土地处置,有效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减少了增量。


与此同时,贺州市国土资源局积极开展国土服务稳增长工作。在保障自治区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用地方面,优先满足自治区层面新开工和续建重大项目的用地需求。由于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用地极大,而自治区国土厅下达贺州的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又较少,用地供需矛盾大。为促进贺州经济稳定增长,该局想方设法解决这一矛盾,灵活采取优先保障较成熟项目、合理核定项目用地规模等方法确保满足重大项目用地需求。


在保障扶贫生态移民工程用地方面,该局结合实际做好各项用地服务工作,并运用各项用地政策对生态移民工程进行积极指导。近年来先后保障了昭平县两个扶贫工程用地,今后将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全力保障当地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建设用地,全力做好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建设统筹工作。


在保障民生项目用地方面,贺州市国土资源局通过“五坚持”(坚持规划先行,坚持计划调控,坚持快速报批,坚持规范供地,坚持批后监管),对重点民生工程用地需求予以优先和重点保障,促进项目用地依法依规如期开发利用。


为保障上述项目用地,贺州市国土资源局积极抓好用地报批工作。据统计,截至9月6日,今年该局共上报49个批次95个项目,共涉及总用地494.4959公顷,新增建设用地450.0989公顷、农用地410.5807公顷、耕地196.7114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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