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税务局7月12号公布5起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一、宁夏佳美诺绒业有限公司,在2012年01月01日至2015年06月30日期间,采取偷税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496万元。
二、宁夏观杨发商贸有限公司,非法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98份,金额5388.23万元,税额916.00万元。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570份,金额5533.86万元,税额916.00万元。
三、宁夏玉原煤炭运销有限公司在2014年4月至2015年7月期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28份,金额3913.17万元,税额665万元。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96份,金额3740.7万元,税额636万元。
四、宁夏鑫福星纺织有限公司,在2015年 1月 1 日至 2016年05月31 日期间,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205份,金额1996万元,抵扣进项税额259万元;虚开增值税发票共计152份,金额1515万元,抵扣消项税额257万元。
五、宁夏雪磊毛业有限公司,在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5月31日期间,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499份,金额4899万元,抵扣进项税额637万元;虚开增值税发票共计486份,金额4845万元,形成虚增销项税额8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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