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非法买卖外汇、“蚂蚁搬家”式分拆逃汇,不仅要领大额罚单,还要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影响信用记录。
外汇局公布的信息显示,2014年10月至2015年11月,稷山县康盛达蜜饯食品有限公司货物出口未收汇,金额合计466.47万美元。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第十四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208.5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在个人外汇违规案例中,2015年5月至2016年4月,广东籍杨某通过地下钱庄多次非法购买美元,违规金额合计453.07万元人民币。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1.71万元人民币。
另一个个人案例则显示,2017年11月至2018年4月,吉林籍隋某为实现非法向境外转移资产目的,利用173名境内个人的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将个人资金分拆购汇后汇往境外账户,用于购买境外房产等,非法转移资金合计1205.65万加元。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300.9万元人民币。
个人违规信息一旦被纳入征信系统,则会影响到他(她)的个人信用报告。个人信用报告一般被称为“经济身份证”,不但记录了信贷信息,还收录了公共记录,包括最近五年内的欠税记录、民事判决记录、强制执行记录、行政处罚记录及电信欠费记录等。
如果个人信用记录不好,他(她)在申请银行贷款时,就可能会遇到贷款利率上浮、期限缩短、金额降低甚至被银行直接拒绝的尴尬。
本文源自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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