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办法
1、报名
2、资格审查
应聘者提供任何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学校人事处和下属各用人部门根据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考核(笔试或面试)通知。
3、笔试、面试
应聘教学科研岗位的人员由学校或各学院组织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一般采取试讲或答辩方式进行。
4、身体检查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自行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向学校提交医院体检证明。
5、考察
考察由学校人事处和用人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教委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应聘者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上海市事业单位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或应届毕业生可不受居住证一年限制。
五、联系方式
邮编:200234
人事处网址:http://hr.sh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