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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个人房屋出租(株洲出租房屋出租信息)

房源概况


本次配租房源为佳兆业金域天下三期第11栋,位于天元区明日路与佳兆业路交汇处,共100套,已装修并配备基本家具电器。



申请条件和对象


2014年1月1日“万名人才计划”实施以来,新引进到株洲市市区单位工作,与所在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保,在市区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无住房的人才,须未享受我市公共租赁住房或单位暂住房。主要对象包括:


1、中级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才;


2、担任高新技术企业或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管理职务的经营管理人才;


3、新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学历以上人才;


4、技师以上技能人才;


5、经市委人才办审定的其他新引进人才。



配租原则


根据人才层级分批次按照摇号顺序依次选房,房源选完即止。有对应房源未选或选定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配租申请。


受理时间


工作日9:00—12:00 ,13:00 —17:00


签约与申请方式


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通过用人单位初审后提交申请,经市委人才办、市房产管理局审核资格,公示合格后,选定住房,签订租赁合同。



申请材料


1、株洲市人才公寓申请表(附件1);


2、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张纸上)、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本人签字申明真实性);


4、婚姻状况证明;


5、本人及家庭成员的住房情况证明;


6、株洲市人才公寓申请人员汇总表(附件2,人才所在单位填写);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采用A4纸复印。“申请资料”中的附件1和附件2,请在“株洲组工网-公告公示栏”下载(www.0733.gov.cn)。


材料提交地址:株洲市政务中心人才服务窗口(天元区黄河南路500号),咨询电话:28680825。


租赁期限


人才公寓一年一租,最长租期不超过三年。


租金标准


租金参考市内公租房标准,按市发改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特别提示


1、申请单位对申请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将依据《株洲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处理。


2、鉴于本批配租的房源有限,若未能满足申请人配租需求,敬请谅解。若本次配租结束后仍有剩余房源,将另行分配。


3、请申请人密切关注株洲组工网发布的相关信息通告,及时办理申请提交、签约等事项。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配租。


4、根据文件规定,该批次人才公寓租金标准核定为每平米每月仅需4元。按照房屋实际大小40-55平米计算,每月房租开销将低于240元,远低于周边同等住房租金1200元的市场价,为租户节省开支达80%。同时,该批人才公寓为精装套间,家电、家具、厨卫设施一应俱全,十分贴心方便,拎包入住即可。


附:


1.《株洲市人才公寓申请表》


2.《株洲市人才公寓申请人员汇总表》


附件1


株洲市人才公寓申请表



附件2


株洲市人才公寓申请人员汇总表





据悉,目前第一批人才公寓的申请人数还只有60多人,空余数还比较大。小伙伴们,仔细阅读文件和要求,赶快行动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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