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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谨慎性等原则(会计谨慎性原则的具体体现有哪些?)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2-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包括新设立、收购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022年度公司拟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预计提供合计不超过13亿元(人民币,下同)新增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余额为57,613.53万元。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公司将在实际签署担保协议时,落实相关反担保措施。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2022年度综合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拟向业务合作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不超过4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或外币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保证/保贴、保函、票据贴现、信用证、抵质押贷款、银行票据池/资金池、保理、应收账款池融资、出口代付、出口押汇、融资租赁、网络供应链、外汇远期结售汇及衍生产品等)。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及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来确定,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合作方认可的保证、抵押、质押等。


为保证公司及子公司向业务合作方申请授信或其他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就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合计不超过13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新的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之日止,在上述授权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此外,在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向相关方视情况提供的反担保,在此额度范围内,不再需要单独进行审议。具体担保明细如下:


(1)预计为资产负债率大于70%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如下:


(2)预计为资产负债率小于70%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如下:


注1:在上述担保额度内,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70%以下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新设立、收购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亦在上述额度内进行调剂,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在合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调配担保金额。


注2:担保范围包括公司对合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以及合并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


注3:上述额度为公司2022年度预计的新增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以签署担保协议发生的金额为准。2021年度担保项下仍处于担保期间的担保事项及相关金额不计入前述担保预计额度范围内,原担保到期后进行续担保的视为新增担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宜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博敏电子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白石厦社区东区龙王庙工业区23栋101、21栋、22栋、23栋


法定代表人:谢小梅


经营范围:自动化设备软、硬件及应用系统的设计、开发、销售、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电子电路系统、电子部件及整机、印制电路板、图像处理和信号处理系统及模块、薄膜混合集成电路的设计、研发、销售与技术服务;印制电路板元器件销售与技术服务;电子材料的研发、销售与技术服务;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经营进出口业务;设备租赁。(以上项目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要前置审批及禁止项目)。深圳博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深圳博敏资产总额为70,125.91万元,负债总额为57,011.27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7,220.25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47,366.83万元,净资产为13,114.64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为74,451.76万元,净利润为-2,821.44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2、被担保人名称:江苏博敏电子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开发区永圣路9号


法定代表人:徐缓


经营范围:高端印制电路板(高多层PCB板、任意阶HDI、刚柔FPC)、新型电子元器件、传感器、物联网RFID天线、SIP一体化集成器件、半导体器件研发、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博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8.57%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博敏持有其1.43%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江苏博敏资产总额为193,452.76万元,负债总额为90,025.42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23,291.31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84,665.83万元,净资产为103,427.34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为108,867.11万元,净利润为10,299.93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3、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君天恒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滨社区N23区海天路15-3号卓越宝中时代广场二期C栋2801


法定代表人:徐俊子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半导体集成电路(IC)、电子元器件、发光二极管、电脑及周边设备、开关电源集成电路(IC)的技术开发与销售;国内贸易;空调、制冷设备、清洗设备、黑色金属、建筑材料的技术开发、购销;矿产品购销;通用设备、泵及液体提升机、液体气体过滤、净化机械的技术开发与购销;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得到许可后方可经营)


许可经营项目:空调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空调、制冷设备、清洗设备、黑色金属、建筑材料的维修;火灾自动报警及自动灭火工程的设计与施工;矿产品开采;矿产品加工。


君天恒讯为公司通过并购重组取得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君天恒讯资产总额为66,404.78万元,负债总额为11,023.5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1,046.82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0,980.76万元,净资产为55,381.23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为66,938.79万元,净利润为13,505.28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具体担保事项以最终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事项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资金安排和实际需求情况,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资源,解决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的授权系考虑到被担保对象皆为公司子公司,且子公司资信和经营状况良好,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上述担保公平、对等、风险可控,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对子公司资金实行的是集团化管理,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授信额度由公司统一核定、统一使用,子公司如果有资金需求,公司将合理安排融资金额和担保方式。公司将通过网银系统,加强对各子公司的资金归集,确保能够按时还本付息。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子公司,系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的需要,担保的内容、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75,896.85万元(均系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不存在为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3.97%;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03,896.8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6.39%(不含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2-030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2021年11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的相关规定,将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从“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并追溯调整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1年11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明确以下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根据上述要求,公司对自2021年1月1日起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从“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并追溯调整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按照财政部相关实施问答的规定,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将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进行列示,会对公司的销售费用、营业成本和毛利率有影响,对于其他重要财务指标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2、于2021年1月1日起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从“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具体影响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3、公司将追溯调整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和文件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2-028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及子公司对2021年末的应收账款、固定资产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分析,对应收账款、固定资产的可变现净值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2021年度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733.36万元,资产减值损失5,251.3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减值金额负数表示冲回。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1年度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合计6,984.68万元,减少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36.98万元,并相应减少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5,936.98万元。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董事会审核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有利于更加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的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及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并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三)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此次计提后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2-021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4月4日以电子邮件和微信方式发出通知,于2022年4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徐缓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3)。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2022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4)。


十、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1年度公司董事报酬的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1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议案。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2-025)。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6)。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8)。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二○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于2022年5月10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2-031)。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2-027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25日(星期一)下午16: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18日(星期一)至4月22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BM@bominelec.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18日发布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4月25日下午16:00-17:00举行2021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徐缓先生


董事会秘书:黄晓丹女士


财务总监:刘远程先生


独立董事:张荣武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18日(星期一)至4月22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BM@bominelec.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投资者可在2022年4月25日(星期一)下午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53-2329896


传真:0753-2329836


邮箱:BM@bominelec.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2-026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公司2021年实施了股份回购,回购金额为93,104,733.80元(不含交易费用),占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8.49%,已满足上市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同时考虑到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发展及补充流动资金需要,因此,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187.19万元,母公司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54,428.21万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2021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未分配利润用于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发展及补充流动资金需要。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的情况说明


2021年2月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2021年2月22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7,625,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9%,累计使用的资金总额为93,104,733.80元(不含交易费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按此计算,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8.49%。2019年度至2021年度连续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2021年度现金回购股份金额)占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64.82%,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有关规定。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在公司2021年度已使用93,104,733.80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作出的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能够保障股东合理回报的同时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该预案具备合法性及合理性。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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