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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档案包括纳税申报表吗(纳税申报表属于会计报表吗)


(一)归档范围


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2.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其他辅助类账簿


3.财务会计报告类: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会计报告


4.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及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



(二)归档时间


1.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由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1年,再移交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保管。


2.因工作需要确需推迟移交的,应当经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同意,但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会计档案最长不超过3年


3.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三)会计档案的(最低)保管期限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一般分为10年和30年)两类;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1.10年:其他财务报告、调节表、对账单、申报纳税表。


2.30年:凭证、账簿、会计档案移交清册。


3.永久:年度财务报告、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



档案保管


(四)会计档案的销毁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会计凭证不得销毁,纸质会计档案应当单独抽出立卷,电子会计档案单独转存,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或转存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销毁前须由①单位负责人;②档案管理机构负责人、会计管理机构负责人;③档案管理机构经办人、会计管理机构经办人签署意见。并且需要监销人核对、签章。


一般地,纸质会计档案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会计管理机构共同派员监销;电子会计档案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会计管理机构和信息系统管理机构共同派员监销


哈哈,不好意思哦!今天一口气又更新了很多很多内容。大家就用两天时间来消化吧,周六在继续下一节。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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