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通报年度小额贷款公司“楷模”|小额贷款公司合规经营要求汇总!
各小额贷款公司要坚持依法合规经营、有效防控风险,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如事后发现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风险问题,监管部门将在审慎评估后视情下调其监管评级并向社会公布。
深圳小额贷款公司发起企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 注册资本要求
小额贷款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 1 亿元;组织形式为股份
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 2 亿元。单一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关联方
持股比例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 30%。
(二)主发起人和其他出资人资格
1.主发起人的资格要求
(1)第一大股东必须为企业;
(2)净资产 1500 万元以上,且资产负债率不高于 70%;
(3)近 3 年连续赢利,且 3 年净利润累计总额不低于 500 万元;
(4)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诚信记录,近 3 年在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
、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行为;
(5)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
2.其他出资人的资格要求
(1)自然人作为出资人的,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一定的经济金融知识;收入状
况良好,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无犯罪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
(2)其他企业或社会组织作为出资人的,必须合法设立且出资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不良信用
记录或犯罪记录;近 3 年的财务状况良好,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
(3)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时,主发起人出资比例不得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 30%且相对控股
;其他出资企业出资比例不得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 5%。
3、注意事项
(1)单一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
资本总额的 30%;
(2)具有特殊从业技术能力和经验的发起人,经批准可以提高其持股比例,但最高不得超过
40%。
(3)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内上市公司、国际小额信贷组织及省内大型国有企业发起设立小额
贷款公司不受最高持股比例的限制;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