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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生产者农户或农业企业(农户不以从事行业划分,既可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发展农业特色产业是推进乡村振兴、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路径。山东省在落实农业产业“链长制”中创新“农业龙头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小农户”经营模式,积极培育农业龙头企业;不断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带动能力;引导小农户发展地方优势农业产业。这种经营模式实现了小农户与大市场的高效衔接,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生活积极性,通过发展农业产业让农民富了起来。为了实现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必须解决特色农业发展的短板弱项,打通特色农业全产业链发展的“断点”,推动特色农业高质高效发展。


推动生态化,理顺特色农业发展的环保机制。推进特色农业生态化要充分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小农户的引导作用。一是提高种植养殖户,特别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农业废弃物的治理力度,重点指导或补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好沼气池、厌氧发酵池和排污沟等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将小规模养殖户的废弃物运送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的环保基础设施内,保证小规模养殖户畜禽养殖场产生的粪污也能够进行无害化处理。二是政府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训力度,改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生产、轻环保的意识,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综合养殖水平。通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小规模种养殖户的带动,减少小规模种养殖户的粪污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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