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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个税种之间的逻辑关系(18个税种的共性有哪些)

营业税消失,增值税成一统

我们国家流转税最主体的“三驾马车”是增值税、营业税与消费税,这三个税种的税收撑起了中国财政收入的大半个天空。原来是基本上货物就是增值税,劳务就是营业税,营改增的过程就是慢慢将营业税的劳务也转到增值税的体系中计征。那现在要放弃营业税,改用增值税,这预示着什么:


一是这并不是不征税,而是改个税种继续征,但仍是经济交易过程当中的流转税的税项,性质没有变;


二是改变之后可能有的人税负重了,有的人税负轻乐,那就自己想办法了,国家可能给点补贴给税负重的,但是基本上要自己担着对利润变化的实施成本;


三是何时变很重要,毕竟要准备准备,税可就是钱啊,很少给分期付款的待遇,所以要说领导不重视,那是还没有吃过亏;


四是原来两个税种“打架”的情形,没有了,不然纳税人夹在中间,还真不好办。



原来金融机构就没有增值税吗

金融机构有发生过增值税的应税事项,那必须有增值税的义务。而且不少人吃过亏了。比如,当下增值税对于银行销售废旧物品的适用,有的银行就不大重视,以致税务机关检查中陷入被动的境地。


比如说,某银行变卖的废旧固定资产电脑设备,变卖收入是100元,办税人员不知道还要缴纳增值税,某一日,国税机关来检查,说这个是偷税啊,结果一纸处罚决定书来了,认定公司偷税,你说这冤不冤,而且征管法中并没有“不知者不怪”的一说,这个风险让纳税人承担的名声可不好听。



增值税计算:100/1.03*2%=1.94元,附加税费有城市维护建设税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计算:1.94元*12%=0.23元。


其实没有多少钱,但是估计很多没有检查的银行或许还有这样的问题。比如有的纳税人只计算缴纳了增值税,忘了缴纳附加税费,或者是直接混在营业税收入中计算缴纳了营业税,而没有缴纳增值税,这些都是错误的。虽然可能缴纳营业税为地税收入做了贡献,但是国税机关来检查,人家是各管一个,原来多缴的营业税自个去办理税吧,增值税这边该如何缴税就如何合规的缴纳。


两个税种的计算逻辑关系

营业税是“价内税”,增值税是“价外税”,这个一般人搞不大明白,也没有必要非要搞那样清楚。最直接的理解就是,税在不在利润表中扣除作账。


(1)一般的营业税的计算方式(不考虑附加税费)



(2)一般的增值税的计算方式(只考虑销售收入进入,税率为6%,不考虑进项税额抵扣)


差异在哪里呢,就是如下两点:



一是客户给的钱都一样的,价内税就是用毛收入乘以税率直接算营业税,价外税无非就是折算个基数再乘以税率算增值税。所以对应就是营业税100*5%=5元,增值税是先算计税基数100/1.06=94.34元,94.34*6%=5.66元,增值税并不是100*6%=6,就是这么一个逻辑而已!


二是我们看,营业税收了1400元,5元进入的利润表中的扣除项,好像是割自己身上的肉一样,是自己的成本支出。增值税呢,税不进入利润表,为何呢,就相当于企业为国家做了好事,收入的100元中,有一部分是代国家征收的税款,直接挂往来账上,由此也不进企业的利润表,扣下后才是企业的纯收入。


其实对于金融机构本身来讲,无论是价内税,还是价外税,营业税与增值税,付出去的税少才是真的,掏出去的腰包里的钱才是需要重点关注的。其实价内税与价外税,本身并没有直观的颠覆性的利益改变。


理论上增值税解决了营业税的重复征税

我们常听说,营业税是重复征税,不好,税负重啊,其实这是从全行业的角度来讲的,如下通过一个例子来说明其理论展示:




从上面的逻辑看,确实营业税产生了环节上不能抵扣的重复征税问题,但是如果增加了税率,比如交通运输业原来是营业税的3%,改成了增值税的税率11%,虽然是有油费、车辆的抵扣,仍不足以平息大家税负增加的情形。更何况,原来交通运输业的营业税,已经允许了类似增值税的“差额”计算营业税的方式,更是带来变化的压力。


所以,重复征税,对于采购方式产生了利益的可能,因为他们可以抵扣了,但是对于某个环节,特别是起始的环节,由于人力成本是无法抵扣的,营改增未必是好事,更何况税率设置产生的税负增加。


税负变化的比较

比如银行的收入是100万元,营业税是5万元(100*5%),税负就是5%(5/100)。营改增后,同样收入是100万元,那增值税是多少呢?即100/1.06=94.34万元,增值税是94.34*6%=5.67万元。此时如果没有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税负是多少?如果以94.34为基数,那就是税负率为6%,如果以100万元为基数,那税负率为5.67%,所以理论上,在同一个基数可比的情形下,最大的增值税的税负率是5.67%,但是税务机关一般是直接取收入,即不含税收入作为基数来考虑的,所以好像6%税负增加了,实际上,要折算为同一个基数来考虑,才是最“公平”的。


本节介绍的目的,是让大家理解营业税与增值税在理论上的差异,可能有的人会疑惑,这不都是会计同事做的工作吗,与我有何相关呢?其一,如果营改增,企业的税负增加了,当然每个人的利益也会有影响;其二,由于营业税原来直接以收入作为核算的基础源,所以采购时财务要求能够取得合规的发票就行,现在规则改成了什么,是销售收入计算的销项税额,扣除采购外部货物或服务的增值税票据来抵扣销项,抵的越多,交的税就越少,利益也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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